新中国成立40年来,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同时,旧思想、旧习惯也受到了洗涤,使人们的道德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新的风尚,新的意识,正在逐渐形成,为移风易俗奠定了基础。主要有:
一、解放初期,政府曾组织变工组、代耕队促进生产,解决困难,使人与人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农业合作化后,在长期的社、队集体生产中,又逐渐形成了户与户、村与村在灾荒中互借、互助、互赠的美德。亲友间、邻里间遇事求助时,一般均能慷慨好义,尽心尽力相助。
二、受“父母之命、煤妁之言”的婚姻已成过去,“早婚早生子”的封建观念已渐为晚婚所取代。目今订婚、结婚一般均在法定年龄之内,有的甚至超过好几岁也不罕见。其婚仪也较之已往朴实、简略。
三、60年代初,在中小学和干部中,开展学习雷锋活动。此期间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县委组织部干事李秘正(潼关人),先后为灾区支援现金100多元,粮票70斤,赠送农业科技等书籍8000余册,多次被誉为学习模范。与此同时,不少干部在下农村工作时,都能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打成一片。有的还扛着锹,挎着粪筐下乡;一些中小学生,把为鳏、寡、孤、独老人担水、劈柴、买粮、打扫卫生等,做为他们向雷锋精神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每逢佳节,全体机关干部、工人、农民、学生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尊老爱幼、爱国卫生等活动。整个社会安定,秩序良好,新思想、新道德、新观念深入人心。不幸的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社会风气每况愈下。但经过拨乱反正后,人们的思想有所提高,日常生活中乐于奉献者日多。1981年原高石崖公社高石崖生产队五保老人刘双乐,在农业生产实行承包责任制后,生活无着落,支部书记王善和毅然将老人接回家中如同亲人奉侍至今,被传为佳话。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县委和县政府开展了整顿社会秩序,整顿党的作风,提倡遵守社会公德,建设精神文明等一系列活动,尤其是1982年3月,开展“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心灵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活动以来,至1985年全县先后涌现出13个文明村、14个文明单位、1000余户五好家庭。1989年,经县文明办公室验收,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又有府谷县电力局、税务局、城关粮站、中国农业银行府谷县支行4个单位,达到县级文明单位标准。对社会风气好转起了促进作用。
1985年,全国掀起办学热潮后,本县城乡积极开展了集资兴学活动,截至1989年底,全县群众献工投料新建校舍1634间(孔),改建校舍1177间(孔),转让公房180间(孔),做桌凳2024套,修围墙9782米,做大门130多副,连同机关、厂矿、个人集资在内共合款420多万元,实为一次利国利民的义举。
1988年,中共府谷县委为使离休老干部能够愉快地度过晚年,决定修建一处老干部学习、娱乐活动中心,在筹划中因经费不足,一时无法付诸实施。此期间地区煤炭出口公司、县交通局、郭家湾煤矿等单位获悉后,积极赞助,纷纷捐资,在他们的倡导下,先后有35个单位捐资139460元,使这所活动中心于1989年10月顺利建成,开创了尊老敬贤的社会新风尚。
编辑: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