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迷信活动
敬神 过去家家敬奉土神、天神、灶君、财神、佛爷、大仙等。室内皆设“佛龛”,供俸“福禄财神”和“家堂灶君”,上书“沐手焚香宝祥鼎呈香结彩,虔心秉烛银台报喜烛生花”。室外窑面中腿处都凿“天地楼”,内供“天地三界诸神”,联日:“一日三叩首,早晚一炉香”,此外门有门神,圈有圈神,土地庙、龙王庙、山神庙遍布各村。逢年过节烧香磕头,意在祈祷神明保佑平安、招财进宝,造成极大浪费。
跳神 群众普遍迷信神鬼,常邀假装会驱邪拿妖,请神下马的神汉、巫婆至家治病。他(她)们披头散发,舞弄扇鼓,又跳又唱,欺人骗钱,群众受害颇深。
设坛 一些神汉、巫婆并不“出马”,只在家中设坛扮神说白,以能招魂、放药、扶乩、增寿为诱饵,欺骗群众上供、送神衣、赏布施,从而勒索钱物。上当受骗者甚众。
化缘、许愿 由神汉、巫婆或道士、和尚、尼姑收凑布施,作修庙、办会及僧、道、尼众食用,叫化缘,俗称“挖布施”。民众因病或为求神保佑达到某种目的,常自愿给某神、某庙赏钱、赠匾、挂袍、唱戏、送牲祭甚至出家念佛、顶神下马等,叫做许愿。上布施、还愿每以物重为虔诚,不少人不惜倾家借贷而为之。
看风水 一些庸儒学习玄学,以看坟、划宅、埋葬为职业,叫做“风水先生”,俗称“阴阳”或称“平业”。本县城乡,每逢丧事、建宅、迁居、兴工动土等,多请阴阳择日。旧时连出门、上任或小孩断奶也请他们选择良辰吉日。阴阳索财很重,看一块坟地10~15元,葬1人20~30元。就是放1个吉日,也需3~5元。
算卦、相命 算卦相命多系一些生活无着落的盲人所为,亦有以此为业的江湖骗子。他们有的以“麻衣相”术看面相手,测定贵贱贫富;有的用铜钱卦、抽签卦、测字卦等形式为人卜凶问吉,骗取财物;也有的按生辰八字,用天干地支掐算命运来惑众索财。上当者亦多。
二、买卖婚姻和歧视妇女
过去儿女婚事全由父母包办,而且常以彩礼多寡为先决条件。一般闺女除拜礼正价(多者达5~6个元宝)外。还有首饰服装,绸缎布匹(俗称尺子货),曲米花红及踩轿钱、握宝银、见面礼、开脸费等,耗资十分惊人。人们却以此来衡量女子身价和男方门第,道是“千金小姐配名门,廉价姑娘随庶民”。寡妇再嫁其值更昂。娘婆双方家族拦挡,即使离门起程,也常以钱要挟,犹市场交易一般。此外还有缠足、纳妾、童养媳等歧视、迫害妇女的历史陋习。
根据旧时“小脚妙手”方显女子俊美的观点,女孩至5~6岁就该缠足。家长常以布条紧索小孩双脚,使其骨朽肉流,成为“三寸金莲”,今人惨不忍睹。
按照过去“一夫多妻”的制度,富有男子可在正妻之外另娶偏房,叫纳妾(俗称“娶小老婆”);贫寒子弟以贱价买女孩抚养为妻,俗称“童养媳”。一般小妾与童养媳常常遭受百般凌辱和残酷虐待,其情着实可怜。
三、赌博
赌博之风在本县流传亦较广泛。主要有打麻将、玩纸牌、推牌九、丢骰、押宝等形式,而以玩纸牌、丢骰、押宝为甚。过去山野会场“宝帐”丛立,招赌、聚赌为业者颇多。即使一般人,也常以打麻将、玩纸牌为消遣和应酬的手段。不少人因此家资荡尽,生活无着,有的甚至打架斗殴,酿成命案。
四、吸食鸦片
清朝末年,本县开始种植鸦片(俗称“洋烟”)。不少人因此吸食成瘾,以至萎蘼不振,倾家荡产。民国时亦曾“禁烟”,但又设官膏局,公开出售鸦片,一时吸毒成风,成为危及人民健康的公害。
五、不正之风
本县解放以后,随着政治制度的变革和科学文化事业的普及,人民的思想觉悟和精神境界不断提高。加之建国后通过社会主义教育,采取加强治安,严禁赌博、迷信,反对买卖婚姻、歧视妇女等一系列行政措施,一些历史陋习基本根除,其中如缠足、纳妾、吸毒、童养媳等,已经绝迹。但是7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封建残余意识的影响,西方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袭和“文化大革命”给人们造成的变态心理及信仰危机等,致使社会上歪风四起,党政机关、事企业单位也不时出现一些腐败现象。主要表现有:
(一)变相买卖婚姻
买卖婚姻本来在建国初通过宣传、贯彻《婚姻法》已经禁止,但70年代以来以变相索要钱财为特征,干涉子女婚姻的现象十分普遍。男女联姻表面上可以自由选择,实质上却仍未摆脱买卖关系。索要财礼的形式城乡不同:乡间女方直接向男方索取父母赡养费、兄弟婚姻费、女儿赔嫁费(服装、手表、自行车、洗衣机或电视机)以及操办喜事的所有用费等。有的地方以“吨”计量,每吨2000元,总计多达数千元乃至上万元。理由颇具时代色彩:“养女虽不该算饭钱,但赡养老人儿女有责呀!”况且“女儿不要钱,媳妇白不来。一个女子换一个媳妇,不赔不赚公平交易,你不要人家还笑话你憨哩!”城镇娘家只收1~2份礼(每份240元),但替女儿索要家产十分厉害。什么住房、组合柜、洗衣机、彩电、风扇、电冰箱、金戒指一应俱全,到时还要查看。借口也很堂皇:“都80年代啦,应让孩子们享点福。”况且“终究还是他家的东西,又不是给我们要哩!”结果城乡都一样:“娶一个媳妇蜕一层皮,投入借贷愁又喜。”有的钱难凑足或婚后不和竟酿成命案。1978~1980年,城内连续发生3名青年(男1女2,全系职工、干部子女)因无法满足娘家条件跳二郎山殉情的事件。
(二)翻新的赌博、迷信
赌博、迷信在60年代前,城乡只有少数人暗中活动,且经反复打击惩处基本根除。“文化大革命”后,这些历史沉渣又悄然泛起,并在“业余娱乐”、“信仰自由”、“整修文物古迹”等幌子下,以“文明”、“时髦”的新花样达到公开或半公开的地步。从赌博来看,土法“押宝”渐被新式“打彩”所取代,不仅街上有个人摆设的电钮转盘、弹簧压射等打彩工具可供人们碰碰运气,就连银行举办的有奖储蓄也被搞成明码即开型的抓阄形式,让人们公开投机;旧式纸牌全由“麻将”代替,不管上班下班,不论群众干部(一些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在内)都有玩者,而且“不带输赢没意思”,少则10元8块大家打平伙吃喝,多则一夜输赢千数八百元。目前连朴克、象棋、台球等也成了新式赌具,每盘胜负至少要有3~5元赌注。当然公安机关一直在抓赌禁赌,可惜利用“公家造的娱乐工具”耍钱,尚未列入被禁之列。
至于迷信,简直到了滑稽的程度。“文革”时期,一方面盛行狂热神化毛泽东主席的现代迷信,城乡家家敬供毛泽东的画像或塑像,而且“早请示、晚汇报”,把毛泽东的话当作“最高指示,理解的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犹虔诚的教徒对待上帝、圣经一般;另一方面以打神拆庙为重点的荡涤封、资、修污泥浊水的洪流汹涌而来,一批如二郎山、天台山等处很有价值的古寺庙建筑群及内部壁画、雕塑皆被毁于一旦。粉碎“四人帮”后,人们经过短暂惊疑的空虚,转而相信神鬼、命运。目前大街测字摊前问卜者不断;庙宇中香烟缭绕,旗、匾飘扬;庙会上布施箱改称“集资箱”,由执勤人员监护设于要道,舍钱、还愿者竞相解囊。求神、拜佛、抽签、打卦的有扶杖老人,有青年学生,也有干部职工,尤其令人吃惊的是,很多以前已拆毁的旧庙很快修葺一新,而且牵头化缘集资的多系村委会主任或党支部书记;曾被打击甚至法办的巫神竟乘坐小汽车出入干部(甚至领导干部)家庭“看病”,而所有这一切,大家又都觉十分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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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