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期间,黄龙的灾民、难民多以土窑洞、草房为宅居。建国后居民的居住条件有了很大改善。现时,居住以窑洞为主,房屋次之。各地差异较大。县东的柏峪乡、白马滩镇、红石岩乡,因受邻县韩城、澄城、合阳之习俗影响,群众多住瓦房;县南的范家卓子乡、界头庙乡,群众多住窑(土窑、砖窑);县北小寺庄、崾崄、砖庙梁、瓦子街、圪台等乡,居住较为分散,多数是靠山打土窑,门前修简易草房或瓦房而居之。70~80年代,人民政府为了稳定黄龙人口,曾经号召建设新农村,在县北5乡人口较集中和稳定的地方,由国家和群众投资建设了一批新农村。像小寺庄乡的神泉村、圪台乡的苜渠村、曹店乡的洩湖村等,新农村连片修建,多以瓦房、砖窑为主,群众有了好的居住条件,相应地也稳定了人口。随着生产的发展,农民收入增加,1980年以后,人口稳定的县东、县南,群众大量修建新住宅、箍新窑。1985年石堡镇、白马滩镇开始出现私人盖两层楼房,至1990年底,全县城乡群众私人修建混凝土结构的平板房、两层楼房更为普遍,装饰更加讲究。
农村、城镇,凡新房落成乔迁时,邻居们都前来祝贺,俗称“烘房”或“燎锅底”。送的礼品有鞭炮、白酒、香烟、中堂画等,主家在大门贴对联,鸣鞭炮,设宴招待来宾,以示答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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