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时期,人民政府提倡破旧立新,移风易俗。建国后,各级党团、妇联、工会等组织把革命传统教育、延安精神教育和新道德、新风尚教育当作一项经常性工作,开展了“学雷锋”活动和“五讲、四美、三热爱”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全县涌现出一大批文明村庄、文明单位、五好家庭、五好个人及“活雷锋”,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
弘扬革命传统 1953年后,每年清明节,县级机关干部、学校师生集体组织祭扫烈士墓,聘请老红军讲革命故事,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逢年过节,慰问军烈属和离退休职工。1980年后,县委、县政府编写党史、革命烈士英名录、编纂县志,激励当代后世,继承革命传统。
尊重老人 1956年,农业社始对孤寡老人实行五保(吃、穿、住、用、葬)。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五保户”的生活由乡政府和县民政部门负责。1987年建立乡敬老院2所,供养五保对象11人,1988年并为1所。
扶助残疾 1984年10月,成立甘泉县社会福利厂,安置了部分残疾人。1988年增加基层福利企业2处,县福利厂设“三部”(缝纫部、饮食部、百货门市部)、“三厂(场)”(机砖厂、钢丝切丸厂、养殖场),有职工30人,安置残疾人11名。
爱护妇幼 1980年后,独生子女始享受营养补贴费,每人每月5元,后增至10元。每逢国际儿童节,社会各界给幼儿赠送物品,鼓励儿童好好学习。至1989年,全县幼儿园8所,400余名幼儿入园,关心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风尚已在全县形成。
妇女地位普遍提高,县妇幼保健站每年巡回各单位及农村进行妇女病的检查治疗。县妇联在全县开展“五好家庭”、“五好个人”评比活动,并开展争当“三八”红旗手(集体)活动。1979年,全县评出全国、省“三八”红旗手各1名,地区级“三八”红旗手2名,集体2个,县级“三八”红旗手32名,集体12个。1984年,全县“三八”红旗集体11个,红旗手50名,并召开大会表彰奖励。
学雷锋,树新风 1964年,全县开展“学雷锋”活动。1986年,给老山前线将士写慰问信100余封,捐款350元、做鞋垫120双。1987年,全县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队)活动。3月,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全县1900名青少年参加,共做好事3000余件,成立服务队100余支、学雷锋送温暖小组250个。截止1989年底,县级命名文明单位59个,文明村29个;地区命名文明单位5个,文明村3个。
80年代,男女青年自由恋爱、晚婚、晚育、集体举办婚礼、旅游结婚新风已初步形成。1986年,县委提倡婚丧从简,反对大操大办,有效地制止了婚丧大操办的奢风。
好人好事层出不穷。1982年4月19日,县中学初二(3)班学生张军,上学途中拣到钱包一个,内有140元活期存折及现金、粮票若干,及时送交失主;1985年11月29日,城关镇董庄行政村小学四年级学生武学梅,上学途中拾到一件棉衣,内装现金20元,交学校老师及时送给失主;1984年7月5日上午11时,天下小雨,城关一小四年级(3)班学生姬德红,出校门不到百米,滑进公路旁1米深的沥清池里,无法爬出,周围小同学吓得哭喊起来。危急关头,县法院院长郑平斗及工商局干部郭佩明、李长军等人闻声赶来,及时将姬德红救出。
下寺湾乡香林寺村民范广军及妻周爱芳,精心侍候其祖父范云满夫妇渡过晚年,受到当地群众称赞。
城关镇北关居民折彩莲,侍候其瘫痪丈夫,十余年如一日,多次受地、县妇联表彰。
道镇乡米家沟村党支部书记马能林,为解决本村饮水问题,多方联系,精心组织安排,借款筹资,兴建水塔1座,使全村户户饮用自来水,深受群众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