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婚配习俗
2012-5-12 23:09:43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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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婚女嫁称为“红事”。婚配大体经过恋爱(找对象)、订婚、登记、嫁娶等程序,其礼仪古今相沿,很有讲究。
订婚。婚前恋爱找对象直至订婚,男方叫“问媳妇”,女方叫“找婆家”。自陕甘宁边区提倡婚姻自由以来,数10年间,一部分青年男女自由恋爱,但由其父母从门第、人品、相貌、年龄、生辰、职业等方面权衡作主,托媒提亲。还有一部分青年男女并不相识,而其父母“挑媳妇”、“选女婿”,挑好后告知子女。经过私访、“偷看”认为满意,点头同意,其父母托人说媒,请女方看家(到男家看房舍住宅等)。此外,有不少热心人,认为双方合适,自愿充当介绍人穿针引线。在双方意见一致或达成某种秘密协议,表示愿意缔结婚约时,即择日由介绍人出面主持订婚仪式,交换信物。建国前,男方给女方一枚银项圈,让其戴在脖间,表示“圈定”;女方给男方一根长约4米,有刺绣花纹的红布带子,要其系在腰间表示“缠住”。现在男方给女方手表等,女方给男方衣物等。所赠衣物必须是双数,表示“成双成对”。双方父母互赠对方子女一定数量的偶数现金,称作“见面礼”,如有密议财礼,订婚时必须交付过半,称作“爽礼”。
登记。条件成熟,双方经过介绍人协商,确定成婚吉日。婚礼前数日,由介绍人带领男女双方持介绍信到乡(镇)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书,登记后各回各家。
嫁娶。婚礼日,男方叫“娶媳妇”,女方叫“出嫁女子”。旧时男方备花轿,建国初骑牲口,今坐拖拉机、摩托车、自行车等。娶亲一般3—7人不等,意为加上新娘便是双数。必带之物有红花、盖头、衣物、红公鸡等。起程时,新郎坐车至村外,俗称“压轿”(车)。女方设席款待娶亲客人。宴毕舅父抱新娘上轿。讲究脚不沾地,意为不沾娘家尘土,不拿一针一线,实际现在生活水平提高,娘家陪嫁也分外讲究,诸如衣物、箱柜、沙发、梳妆台、洗衣机等。送女人数约4—5人。沿原路返回。路遇其他迎亲者,停车致礼,两位新娘交换红花或红头绳等物。车至门前鸣鞭炮,新郎披红挂花(舅家所赠),迎接新娘下车。执事人手提木斗,内装麦麸、纸花、干草等物向新人抛撒,俗称“撒草料”。行至典礼桌前拜天地,拜祖先,拜父母,拜来宾,夫妻对拜,俗称“拜花堂”。旧时叩头作揖行大礼,今改跪拜为鞠躬。礼毕入洞房。姑父或姐夫手持有铜钱、核桃、红枣的枣刺说唱歌谣,俗称“拉枣刺”。入房前,新郎用擀面杖揭开蒙在新娘脸上的盖头,新娘按所择方向而坐,谓之“坐福”。新人同吃“合喜面”,饮交杯酒。主家设席招待来宾,新郎新娘向亲朋好友敬酒撒烟,以表谢意。宴毕,姑父、姐夫、同学、好友耍房取笑,有三日不熄灯、不空房、不分大小之俗。
第二天,新婚夫妇同往女家,俗称“回门”。行前新娘将箱柜钥匙交给婆婆,以示孝敬,婆婆当家。一切财物由婆婆掌管。女家设宴招待女婿,新娘的姐妹或嫂嫂弟媳等送包有食盐、辣面或花椒的扁食(馄钝)至桌前,试探新郎的精明程度。第三天,女方长辈将新婚夫妇送回男家,俗称“送回面”。至此婚礼方告结束,日后往来,随乡入俗。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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