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文化教育机构设施(2)
2012-4-27 14:34:00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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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电影公司
1952年省电影教育工作队在县城广场放映电影,此为洛川群众看电影之始。1955年,成立县电影队,编制3人,配有16毫米放映机、四冲程发电机各一台,以马车载运在各乡镇中心村庄放映。1960年,成立县电影放映站,在县影剧院定点放映,并辖3个16毫米电影队在乡村巡回映出。1970年,北京支援延安地区建设,配给洛川县8.75毫米放映机17台,脚踏发电机17部,除城关镇外,各乡镇建立了电影放映队。1980年,电影系统实行体制改革,将县电影放映站由单一放映单位改为完整的发行放映管理体系,成立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设影片发行、放映管理(含机修)、后勤财务(含宣传)3个组及办公室。公司位于影剧院东侧,建筑面积1 100平方米,设有片库、器材库、修配室、试映室和录像放映组等,现有职工16人,属企业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辖属放映单位有:影剧院(35毫米放映机2台),15个乡镇电影队,3个中学电影队及6个家庭放映队,铁一局五处、延安炼油厂两个电影队在洛川县注册,至1989年底,全县共有放映单位27个,放映人员62名,放映机30台,全县人均年看电影20次左右。
八、影剧院
修建于1956年,原由县电影站管理,承担戏剧、电影演出任务。1980年,成为独立的文化事业单位,以经营电影演出业务为主,兼营录像及投影,并为其它文艺团体提供演出服务,现有职工12人,设有宣传、放映、场务、行政四个组。1989年,共映出电影744场次,观众达35万人次,放映收入7.6万元。1990年7月,对剧场再次进行维修。
九、剧团
1950年,县工商联成立同乐会。1951年,在同乐会基础上,调回部分黄龙干校文艺班的骨干演员,成立洛川县剧团。1956年,省文化厅正式命名为洛川县人民剧团。1958年,富县并入洛川,剧团亦合并,称富洛剧团。1967年,富洛两县演职人员各回本县,次年,剧团随之解散。1976年10月,由文化馆在原业余文艺宣传队的基础上筹建剧团。1978年,恢复洛川县人民剧团建置。1979年,在城东新建团址,占地7亩,建筑面积1 200平方米。至1989年底,有演职人员70余名,多为洛川县培养的中青年,素质较好。1984年,参加全省青年演员汇演,常平、吴变兰获二等奖,晁国俊获三等奖;1988年,李红香获省青年演员公主杯优秀演员奖;1989年,创作排练大型秦腔现代戏《黄河浪》,获省第二届艺术节金奖,晁国俊获演出一等奖,蔺焕平获二等奖,刘继忠、严玉山、成红章获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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