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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民族及民族关系(2)

2012-3-16 22:54:34  来源:三秦游综合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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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后,在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中,对少数民族在入党、征兵、升学、选拔干部等方面平等相待,一视同仁,在工作安置、选举代表、物资供应等方面给予了照顾。1954年有1回民被选为县人民代表,1958年又1人被选为公社人民代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回民2人被选为县人民代表,其中1人被选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后又选为中共白水县委委员,任县妇联主任。5人当了国家干部,3人加入了中国共产党,5人加入了共青团,2人上了大学,职工几乎遍及各条战线。遇到民族节日,有关组织及党政领导亲自登门庆贺。30多年来,各族人民,情同手足,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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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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