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赡养习俗
2012-2-12 11:03:22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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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
从命 子女被抚育成人后,学习、工作、婚姻等一切活动得从命于父母,否则谓之“不孝”,遭社会非议。而为子女的也各方从命,取得父母的乐意,充当孝子贤女。父母在,不远游,出必告,返必面。建国后,此种束缚子女思想的封建家长作风,逐渐被民主团结和睦,共商家事、国事的新风所取代。相反,遗弃老人的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有所表现。
祝寿 老人年届60岁,称“花甲”之年,晚辈贺寿,以示尊老。贺者携带寿糕、寿桃、寿酒、寿面,前往跪拜。宾主一堂,早餐食寿面,席间给受贺者碗中挑面,以示添寿;午宴,宾客敬酒祝寿。今烧香叩头之习,已不复有,而敬老祝寿之风不衰。
葬礼 父辈死后,子辈举行安葬仪式。古时葬礼,竭力从厚,以示孝道。一般在人死后,子女穿白衣、戴孝布、请人向亲友报丧。亲朋吊唁,停尸不过3日,装殓入棺,孝子守灵,卜吉日,择修墓穴。安葬之日,亲朋厚友送葬,主人设宴款待。富有之家,鼓乐迎客送葬,砖砌墓穴,立墓志铭,请礼宾举行大祭。葬后第三天扫墓,谓之“圆墓”。至亲焚纸炷香,卷土圆墓堆。从死之日起,以“七期”为限,每七天在墓前焚纸祭奠。如逢七之日,从家门至墓地,每七步插一小白旗,撒纸钱,以示“免祸”,谓之“七灾”。葬事毕,晚辈儿女穿白鞋,帽边嵌白布,标志“守孝”,也叫“守服”。周年扫墓,3年释服,叫做“脱服”。今,开会追悼,葬礼从简,不卜葬日,死后第三日安葬,形成常例。一般土葬为主,火葬开始倡行。1978年后,农村经济条件改善,少数人家举行葬礼大操大办。租赁“龙头凤尾”以饰棺木,雇请乐人、唱戏、放映电影,以示厚葬。政府号召节约,从简办事,不少村镇,组织红白理事会,除旧习、倡新风,初见成效。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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