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欺堂记 宋 焦 桢 昔之宰官、见于史册,其曰不欺者三:“子产之不能;子贱之不忍;西门豹之不敢是也。”特未见之耳!及得簿高陵、至自古并,闻李大夫(编者注:县令李文开)美政未详也。越数月,见民不争、吏不猾。间闻诸父老曰:“吾大夫去蠹疾恶,如鹰鹯之逐鸟鹊,豺兕之赴犬羊,桀者所又敢欺;心无水鉴而了善恶,手无权衡而知轻重,巧伪者所不能欺;至若惨恒一心,赤子百里,则有知者皆不忍欺!”乃又揖乡之贤者、能者,坐而问焉,对曰:“大夫于诏条之颁,夙夜奉承,若天威之在望,上不敢欺吾君;人未便安,若已推而纳诸沟,下不敢欺其民;俯仰之间,端无愧诈,中不欺其心。父老曰:“吾儕日以耕凿为事,微子之言,何以知之。乃踊跃而歌曰:“宓琴清弹,牛刀割鸡,以子视我,我父母之。上下一诚,洞然无疑。”尝恐一旦被招促归,使我顿失父母之爱慈,我不能为公为龚。遂之歌:“我不能为公为卓茂之祠!”。然念大夫常聚邑人于兹,而颜其堂曰“不欺”。 注:“不欺堂”,即县衙正堂,宋政和六年间(1116)知县李文开建,主簿焦桢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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