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以前,县内沿鹿苑塬、奉正塬贫苦人家依崖凿窑洞居住。平原贫困家庭,搭麦草房为屋或平地挖地窑栖身,现村名中的秦家窑、宋家窑、黄家窑等均因住地窑而得名。一般家庭喜欢南北座落,二九抬丈(即传统木工计量单位,两个九尺,一个一丈)的庄基,建土木结构的砖瓦房。形式多为单面三间厦房或对峙面六间厢厦。富裕家庭住房较好,讲究前有门房,多作饲养大家畜或磨房用;中间有腰房,多作客厅用;后有楼房,多作仓库灶房用;每座大房中间均建厢厦,作居室用。建筑为土木或砖木结构、格子窗、中式门。有些富户,为了卫生,讲究偏正两院,将饲养大家畜和磨房等置于偏院。房前留小院落,建门楼、照壁等。耿镇地区群众住房习惯盖三椽或四椽鞍间大房,房内隔段作居室。 建国以后,群众住房条件逐步改善,地窑逐渐绝迹,草房逐渐减少,厦房比较普遍。从80年代起,群众住房条件明显变化,土木结构变为砖木结构或薄壳房,水泥板平房到处可见,两层楼房村村都有。窗户有三开、四开、一玻一纱。门带风窗,单扇暗锁,墙壁开始为清水砖墙,后变为水泥拉毛,或镶有瓷片。宽敞明亮,美观舒适。县城职工多住单元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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