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七年(1928)~三十八年(1949),本县先后成立各种名目的地方武装团队十多个。 奠南团 民国十七年(1928)六月,由县政府批准成立。商希三任团长,下辖3个分队,团部设在渭桥渡口处。主要任务名为维护地方治安,实为防止共产党活动。十九年(1930)五月,县政府将奠南团调进县城,编入警察局。 商团 民国十七年(1928)秋,商界为保护自己的利益,由商会会长冯星垣发起组成。冯自任团长,有团丁20名,步枪15枝,大刀30把。主要任务是夜间巡逻放哨。十九年(1930)十月,因成立县保卫团而撤销。 高陵县保卫团 民国十九年(1930)十月,县成立保卫团,县长兼任团长,专职副团长由上级军事部门任命,受陕西省保卫委员会领导。三县(长安、咸阳、高陵)指挥部直接指挥,初成立时官兵20余人,步枪10余枝。 二十一年(1932)八月,本县农民运动风起云涌,保卫团为了镇压群众交农运动,由副团长张昆生在南城门楼亲自指挥向群众投掷手榴弹,当场炸死商家村农民商喜,炸伤多人。二十二年(1933)七月,雷春伯任副团长,将保卫团扩为两个中队。有官兵60余人,步枪40枝,手枪10枝,炮两门。二十七年(1938),李养民任大队副,同特务头目王国炳、吴令德等破坏地下党组织和民先队组织,大肆搜捕地下共产党人。二十八年(1939) 一月,县保安大队被收编为陕西省防军保安第三支队独立中队,与地方脱离关系。时有官兵120名,步枪110枝,手枪10枝,炮两门,驻守在淳化县一带,执行对解放区的封锁任务。先后任保安大队长官的有:王学道、吴帮治、刘志义、李养民、邓天章、马国治。 高陵县保甲训练总队 民国二十四年(1935)三月,国民党为了强化反动统治,废区、乡行政建置为保甲制度。次年3月,西安绥靖公署派督练员2~3名,在县举办保甲小队副训练班,为基层培养军事骨干。同时,西安绥署又举办“陕西省中部各县保甲干部训练班”,培训各县选送人员,毕业后回县任联保队副。高陵保甲训练总队设总队长1人,由县长兼任。总队副1人,由县保安大队副兼任。西安绥署委派专职督导员1人,专职督练员3人。鹿苑、智左、智中、智右、仁左、仁中、仁右、勇左、勇中、勇右10个联队长由各联保主任兼任,另各设联队副1人。保甲总队成立后,积极推行保甲“连坐法”。 高陵县义勇壮丁总队 民国二十六年(1937),全面抗日战争开始,国民政府改募兵制为征兵制,令各县成立“义勇壮丁总队”。设总队长1人,由县长兼任;总队副2人,分别由保安大队副和保甲训练总队的教官兼任。下设义勇壮丁常备中队,专门负责征集、训练、拨交壮丁工作。义勇壮丁常备中队,实际是个货真价实的贪污集团,以训练征拨壮丁为名,采取多派少征、拉壮丁、雇买顶替等手段,大肆敲诈勒索百姓,中饱私囊。康树勋就是在任义勇壮丁常备上尉中队长时,而大发不义之财起家的。 高陵县社会军事训练总队 民国二十七年(1938)一月,县保甲训练总队更名为县社会军事训练总队。以抗日为名,强行对士、农、工、商、学进行军事训练。总队长由县长兼任,总队副由省军管区司令部委派少校军事教官1名担任,另派上尉督练员2名,具体负责军训。总队部配书记、事务员、司书各1人。全县10个联保,每联保由社训总队派分队长1人、教师1人、助教1人、班长3名担任组训工作。总队直属组织有常备中队1个,后备中队1个。 高陵县国民兵团 民国二十八年(1939)一月,县保安大队被陕西省防军收编后,成立高陵县国民兵团。团部设团长1人,由县长兼任;中校副团长1人,少校团副2人,由省军管区委派;上尉督练员2人,上尉副官、中尉军医、中尉书记、中尉事务员、准尉司书、上士文书各1人。兵团直属组织有政治指导室,设少校指导员、上尉干事、少年团中尉队长、妇女队中尉队长、少尉教师各1人。后备中队,设上尉中队长1人,中尉分队长1人,少尉分队长2人,准尉特务长1人,上士文书1人。独立自卫队,设中尉队长、准尉队副、上士文书各1人。独立自卫队名义上属高陵国民兵团管辖,实际上是县长直接指挥的一支反共反人民的地方武装。独立自卫队有官兵40余人,步枪32枝,手枪5把,分四个班,虽编制不大,人数不多,唯最反动。自卫队第一任队长张志新是临潼、长安、高陵三县交界地方有名的大土匪,被县长史宪章委任自卫队长后,成为名副其实的明军暗匪,任职一年半期间,贩卖鸦片,抢劫群众财物,欺压百姓,民愤很大。后被长安、临潼群众控告,史宪章为了掩人耳目,虽明撤了张的职,但仍暗中留用。自卫队第三任队长汪宏轩,土匪出身,特务分子,任队长四年期间,独掌武装大权,经常在县城四门口以检查为名,敲诈勒索百姓,栽赃陷害无辜,被他明抢暗杀的人有王广、王有、寇秉治、张信德、宋广福、高振义、孙彦龙等,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独立常备队设中尉队长、准尉队副、上士文书各1人。各乡乡队,队长由乡长兼任,再由县团部委派少尉乡队副、准尉事务员各1名,具体负责本乡的编组训练工作。各保保队长由保长兼任,另派准尉保队副1人。 高陵县保警队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一月,县奉陕西省军管区令,撤销国民兵团,成立高陵县保警队。该队名义归警察局管辖,实际上是一支由县长直接指挥,专门用来对付共产党,镇压革命人民的地方武装,有官兵180名,步枪120枝,手枪10把,轻机枪3挺,分编四个分队。三十六年(1947)三月,胡宗南进攻延安时,县长林耀光为了配合此次行动,在全县大肆搜捕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密令汪宏轩搜捕共产党人段文义,并将段家洗劫一空;逮捕革命进步人士李吉焕、焦民安、贾子良、段文秀等人,并将其押送国民党陕西省党部。林耀光还将第一分队派赴咸阳专署,随第十区保安副司令张亚轩到陕北富县等地,配合胡宗南进攻延安。十二月,该队改编为高陵县保警大队第一中队。 高陵县自卫连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国民党为了维持反动统治,陕西省保安司令部令各县成立自卫连(大县成立自卫营)以加强地方武装。县长林耀光委任汪宏轩为自卫连长,辖三个排,各排长均系汪的亲信分子。士兵和枪枝由各乡、保摊派而来。官兵名义上百名,实际仅60多人。成立不久,又被奉命改编为高陵县保警大队第二中队。 高陵县保警大队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二月,国民党为了维护摇摇欲坠的反动政权,不断扩大地方武装,令各县成立保警大队。高陵县即把县保警队和自卫连合编成保警大队,与警察局不发生任何关系,由县长直接指挥。大队部只设大队长1人。辖两个中队,第一中队有官兵157名,第二中队有官兵65名,共有步枪180枝、冲锋枪两枝、手枪8把、机枪3挺。三十七年(1948)六月,由大队长曹温如带高陵保警大队去耀县,配合保安第一旅,参加耀县专员张士智组织的反革命“清剿”活动。 高陵县自卫团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七月,国民党政权岌岌可危。为作垂死挣扎,国民党第十八绥靖区司令部、陕西省保安司令部,令各县成立自卫团,迅速扩大地方武装。是年七月十五日,本县在原保警大队的基础上,抓派壮丁300名成立高陵县自卫团。团长由省保安司令部任命,受司令部领导。辖两个大队:第一大队为常备大队,下辖4个中队;第二大队为预备大队,平时不集中在营。共有官佐62名,士兵590名,步枪337枝,手枪20把,冲锋枪2枝,轻机枪4挺。自卫团成立后,大队副肖屏山带两个中队赴西安,为胡宗南修筑城防工事。康树勋任团长后,收集各乡、保人员和枪枝,扩编第二大队,充实武装力量,委任团部副官达13人之多。组织情报组织、派遣便衣特务,四处搜集情报。以成立骑兵队为由,任意向群众摊派粮款、骡马,民愤很大,群众斥之为康贼。为了防止士兵逃跑,康采取杀鸡给猴看的办法,在通远坊枪杀士兵张彦虎;为了排除异已,安插亲信,压抑官兵不满情绪,对军官进行甄别,死心塌地的与人民为敌。 1949年5月13日,解放军兵临高陵城下。康树勋令魏西俊带自卫团第四中队留守高陵断后,负隅顽抗,自带其余官兵南逃,至周至南山后编入关中挺进军。在强大的人民解放军攻势面前,这支反动武装终于覆灭。康树勋潜逃匿藏,后被人民政府捉拿归案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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