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废除保甲制,设区、乡、行政村,将原来的6乡、33保改为6区、33乡。 1950年5月5日,撤区并乡,将33个乡并为16个乡。 1952年11月25日,全县又设5个区、27个乡:一区,区公所驻县城盐店巷。辖城关、高桥、萧家庄、中王、银王5个乡。二区,区公所驻张卜村。辖郭家、渭阳、西关、陈杨、榆楚、马北6个乡。三区,区公所驻耿镇(自然镇)。辖耿镇、李家庄、马伍什、刘家庄4个乡。四区,区公所驻姬家庄。辖新庄、井王、绳刘、枸杞赵、高刘、东城坊6个乡。五区,区公所驻通远坊。辖庙王、竹林寺、高冯、安王、史喻、皂角树刘6个乡。 1953年,将5个区调整为4个区,将27个乡调整为1个镇26个乡。 1956年2月8日,再次撤区并乡,将1镇26个乡并为1镇9个乡,皆以其驻地所在村(镇)命名为城关镇、中王乡、张卜乡、榆楚乡、崇皇寺乡、姬家庄乡、通远乡、湾子乡、耿镇乡、马家湾乡。 1958年8月公社化时,在全县范围内又建立6个公社。按城关镇、中王乡的范围建立东风公社、公社机关驻中王村;按张卜乡、榆楚乡的范围建立先锋公社,公社机关驻张卜村;按崇皇寺乡、姬家庄乡的范围建立七一公社,公社机关驻崇皇寺(自然镇);按通远乡、湾子乡的范围建立星火公社,公社机关驻通远坊;按耿镇乡的范围建立红旗公社,公社机关驻耿镇;按马家湾乡的范围建立灯塔公社,公社机关驻马家湾。公社为政社合一组织,取代了乡(镇)。 1958年10月15日,又按县的范围建立了高陵公社。此时一县一社,县、社并存,将原来的6个公社均依原名改为6个耕作区,驻地依旧。 1958年12月14日,将红旗耕作区(即今耿镇)划给西安市后,县和公社共辖5个耕作区。 1959年1月1日,撤销高陵县,改为三原县高陵公社。将原为县和公社共辖的5个耕作区,均依其驻地名改为中王管区、张卜管区、崇皇管区、通远管区、马家湾管区,悉归三原县高陵公社管辖。 1961年5月20日,撤销辖有5个管区的高陵公社,将马家湾管区划给三原县高庄公社,将下余的4个管区改为公社:中王管区改为高陵公社;张卜管区改为张卜公社;崇皇管区改为崇皇公社;通远管区改为通远公社,皆归三原县管辖。 1961年9月1日,恢复高陵县,马家湾管区和以上4个公社复归本县。又将这4个公社、1个管区大体按1956年的乡(镇)范围划分9个公社:高陵公社分为城关公社、药惠公社;张卜公社分为张卜公社、榆楚公社;崇皇公社分为崇皇公社、姬家公社;通远公社分为通远公社、湾子公社;马家湾管区改为马家湾公社。 1963年8月20日耿镇地区(即今耿镇,划出时称红旗耕作区)还归本县,并改为耿镇公社。至此,全县辖10个公社。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除城关公社外,其余9个公社均予以更名。药惠公社改为东风公社;张卜公社改为战斗公社;榆楚公社改为红阳公社;崇皇公社改为红卫公社;姬家公社改为红庆公社;通远公社改为红旗公社;湾子公社改为红星公社;耿镇公社改为东方红公社;马家湾公社改为旭东公社。1972年,9个公社恢复了“文化大革命”前的名称。全县共10个公社,辖80个大队423个自然村。 1984年,改政社合一为政社分开。全县10个公社,除城关改建制为镇外,在其余9个公社驻地设立乡,至此,人民公社事实上不复存在。生产大队改称为村,生产队改称为组。1985年5月,又将通远乡和耿镇乡改为建制镇。至1989年,全县共有3镇7乡87个建置村。 鹿苑镇 地处县境中心稍偏东北部。东与药惠乡为邻;南接崇皇、榆楚、张卜三乡;西、北两面与通远镇、药惠乡毗连。东西宽约5.83公里,南北长约6.7公里,总面积20.9平方公里,辖9个建置村,镇政府驻县城西街北侧。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有6933户,28342人。 通远镇 地处县境北部。东邻药惠乡、鹿苑镇;南连崇皇、姬家两乡;西接姬家、湾子两乡;北靠三原县安乐、陂西两乡。东西宽约6.5公里,南北长约8.5公里,总面积31.44平方公里。辖10个建置村。镇政府驻通远坊。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有6130户,26243人。[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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