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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28 19:29:30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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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 民国时,区内商户,资金少,规模小。据统计,河滩镇建置前,仅有店铺33家,其中,药店3家,小百货店7家,铁器铺6家,竹木器店5家,旅店3家,理发店及染坊各1家,杂货店2家,茶馆4家,弹花铺1家;益门镇有药铺、杂货、马车店等商户10余家。至1951年,河滩镇地区商业已发展为14个行业,有335户。其中,药材业8户,百货15户,钟表5户,书籍、文具印刷10户,杂货18户(含瓷器、煤油经营),烟酒、副食6户,旅店7户,理发19户,棉纱绸布54户,估衣16户,铁器36户,木料、木器52户,薪炭36户(其中,煤炭店14户、柴炭店22户),车辆配件13户(其中,汽车零配件7户,马车装配件6户),行栈3户,粮油37户(其中,米、面店10户、麸料店27户)。1951—1952年,对各商户的资金进行登记,据其中314户统计,5000万元(旧人民币每万元折今人民币1元)以上的,有建国路裕丰铁店,三合木厂等15户;1000—5000万元以内的,有利生木厂、祥臣和绸布店等115户;500—1000万元以内的,有布市街、北小街和兴布店(摊)等69户;100—500万元以内的,有汉中路汉记粮店、布市街景春号等93户;50—100万元以内的,有新民路俊山理发店、经一路振兴木柴铺等15户;50万元以下有7户,多为理发业者。335户经营者,来自全国14个省。其中,河南籍居多,有198人,占59.1%;河北籍50人,占15%;山东籍31人,占9.2%;本省籍21人,占6.3%;其余为安徽、辽宁、山西、湖北等省籍的共35人,占10.4%。商业从业人员737人,占当时河滩镇人口总数的1.74%。 马路街(今清姜路),从民国时期至1951年,有3个行业28户。其中,药材、杂货各8户,饮食服务12户。至1955年,杂货业、饮食业各增加4户,旅店、照像馆各增加1户,理发店增加2户,同时新增草料、烟酒、蔬菜、奶厂各2户。 摊贩 民国30年(1941)至解放后的1956年,河滩镇地区有饮食、干鲜果及调料、修理业、小百货、蔬菜等摊点176户。经营门类,有干鲜果及调料摊点41户,修配眼镜、补锅、焊壶、修理风箱、馍笼,兼营黑、白铁等用品的摊点12户,经营小百货摊点24户,蔬菜摊贩44户,饮食摊贩55户。经营蒸馍、包子、油茶、糟、粽糕、麻花、面皮、猪、羊、牛肉等熟食24个品种。摊点分布在经一路、经二路、新建路、新民一、二、三、四路,解放市场内的中一、三、五街、建国路等18条街巷;摊主来自河南、河北、山东、陕西、江苏等10个省份,其中,河南籍33户,占60%,其次为河北、山东、陕西籍。 1954年,开始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引导私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或走合作化道路。根据自愿互利原则,本人申请、组织审查批准,按行业组织的要求,铁皮业开始有11户申请联合组织小组,其中9户获准建组。1957年5月,商业改造基本完成。全区766户,其中,小商小贩有663户加入合作社(组),剩余103户,仍维持自营。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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