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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25 21:13:48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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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学是明清时的官办县级学校。经过考试,准予入学者为县学生员(即秀才),谓之“进学”,或称“入泮”、“游泮”。在县学中,学官不事教授,生员不在学读书,只到学校领取题目,按时交卷领奖而已。同治元年(1862)县学毁于兵燹,移于县衙内大仓南(今档案局址)。光绪九年(1883)又在文庙南依旧制重建,直至清亡。 社学是元、明、清时的乡社学校。元制50家为1社,每社设社学1所,选择通晓经书者为师,农闲时招收少年儿童入学。明代全县40里,都有社学,“弦诵之声闻于四境”。明末,因社会动乱,社学大部废弃,仅存西关里一所,以后也毁于战火。明末至清初数十年间,周至乡村学校教育处于停顿状态。 清康熙二十年(1681),知县章泰捐资在学官西侧建社学房屋27间,“延诸生英俊者数十人讲习其中,复董之以名师”,倡导风化教育,并制订《为学次第》5条,作为学子修业正身的规范。乾隆十一年(1679),知县邹儒鉴于本县文教落后,图谋振兴,在祖庵、终南创建社学2所。 社学古为乡校,在周至也是义学,经费由地方士绅集资,或藉庙宇、祠堂、官产收入资助,或由社会募捐,延师开馆,不收束修(即学费),贫寒子弟皆可入学,故称义学。清初规定,县学生员参加岁试,如成绩过差,处分严厉的包括由县学降入乡社学,叫做发社。当时有县西乡吕家堡义学,文武兼习,颇著声望,教学内容别具一格。 光绪年间,因武训兴学风尚所及,县内各大村镇,如青化、马召、豆村、集贤、尚村、千户等相继办起义学。 私塾旧时县内的县学、社学(义学),由于规模数目所限,远不能满足青少年入学的需求,大部分学子只能在私人设立的学塾里读书。 明代周至的私塾无考。清代周至的私塾较多,可分为3类:一是家塾,亦称教馆。是当地士绅、望族、富户私人聘请塾师于家中设馆,专教自家子弟的学塾。也有个别亲戚子弟央求就学者,经主家与塾师允许,也可入读。馆师束修约为长工工资2倍,一般待遇较高,颇受东家敬重。乾隆时韩城人王杰(后中状元为内阁大学士)在双庙村王魏氏家教学,受到隆重礼遇,被传为佳话。二是塾师私人所办的学馆。这些塾师一般为学识较高,稍有经济地位者,自视有声望,不屑外出谋馆。学生就学,须缴纳束修。束修的多少视学生家庭贫富、学习程度高低,于开馆前邀集家长议定,年分两次送馆(端午、中秋前后)。每逢年节,学生要送礼物表达敬师之意。有“清明一斤油,端阳一份礼,中秋饼与酒,冬至三斤肉,腊八一升米”的讲究。也有个别分外聪颖,可堪造就,而又十分贫穷的学生,塾师出于怜才之心,免费让其就学。东汉末年,茂陵人马融从学于周至学者挚询,就是此类私塾。咸丰年间,阿岔村苏永烈兴办稻香斋书房,教授本族及邻村子弟,治学严谨,名播四方,兴平、武功、户县士子远道而来求学。为纠正《诗》、《书》版本之讹误,苏永烈特聘南方著名学者至家编校注疏,雇请刻工雕版刊印《诗经小序备览》等书,是为人称道的严谨学者。三是在人口稠密地区,由几家富户联资,或由街坊邻里协商,利用庙宇、祠堂等官房共同延师设馆的私塾,公举一、二人担任学董,管理事务。塾师束修由学生平均负担。 塾师多系失意文人,其中不乏品高学富的宿儒;也有开讲错讹百出,甚至口念白字,艰于句读者,更有一些只图弄钱,不负责任的塾师。私塾收生,年龄不限,自五六岁至20余岁的都有。启蒙识字的先读《百家姓》、《三字经》、《弟子规》、《千字文》等,逐渐加深以至《论语》、《孟子》、《礼记》、《易经》诸书。学法以念背为主,兼以习学。较深资历的学生则吟诗作联,作八股文章,以图进身之阶。民国初,仍有不少私塾继续教习孔孟,与新学制并存,政府屡禁不止。民国26年(1937),各保普遍设立学校,私塾大减。50年代初,私塾方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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