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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25 20:30:23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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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8月14日全县暴雨,黑河洪峰2440立方米/秒,下游达3000立方米/秒;渭河流量5000立方米/秒,3处溃堤共1公里,灾情严重。水灾中,县领导深入灾区,带领300多名干部发动和组织群众抗灾;县级单位的职工干部和当地驻军抢修加固险段河堤,帮助群众安全转移。灾后又组织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加固水毁堤坝,修复山区交通、通讯线路。向灾区拨付救济款30万元,救济粮15万公斤,木材800立方米,布票32万尺,棉花0.5万公斤。 乡村贫困户的救济典型——镇东村 镇东村5631人,耕地3950亩,人均耕地仅5分。从1970年,粮食亩产持续达500公斤以上,1989年企业产值200万元以上。近20多年来,先后扶贫234户,减免3万多元,(其中扶助资金27600元,减免医疗费5600元,共计65900元,国家救济款仅占12%)。经过多年的努力,使123户贫困村民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87户自给有余,经济翻身;24户正在扶持中,基本生活水平得到了保证。 1985年以来,村里把扶持贫困户当作大事来抓。 一、对于孤寡老人实行长期包养,保证每人吃足1个半人的口粮,每月由公益金拨发3元零花钱。每年夏冬两季各发单棉衣服,衣物等。每逢过年发3元过年费,免费供应10元的大肉、粉条、蔬菜等。他们有病时免费医疗,由生产队派人护理。死亡由集体负责安葬。20余年来,村里包养83人,包葬70人。扶助资金35000元,其中国家补助5000元,仅占15%。 二、对于遭受天灾人祸的贫困户,有重点地进行扶持。(1)、因公死亡,其子女由集体抚养至18周岁,上学、医疗全部免费,每人每月3元生活费,每年发定量布票,每尺布票另发5角钱,遗属的劳动工分,另外兑现。如村民夏某某,其夫1974年在大队搬木材时不幸死亡,留下父母妻子等7人。其夫由村包葬,其父母相继因病去世,医疗安葬全部由村负担。每月村补助生活费15元,每年粮食自给有余。 (2)、因病死亡者,酌情减免医疗费,在分工上给以照顾。村民贺某某1975年因肝炎死亡,留下老少7口欠债700余元。村分期救济360元,并让其身体好、积极劳动的76岁的老父管理电磨子,让他1个女儿到村务菜,每天记10分工,月发生活费6元,1个女儿安排到橡胶厂工作,每月工资36元。1977年除生活达到本村村民平均水平外,归还外债400余元,1978年还清全部债款,还分得160元。 (3)、对于孤儿,由集体抚养成人。李某某8岁时父亲因病去世,12岁时母亲改嫁,留下3个孤儿,由集体抚养。3个孩子的粮食全部由生产队承担,上学看病,一律免费,发些零花钱,抚养长大成人。村上将其父病时的欠款免去200元。 防灾 周至历来重视防灾。西汉修灵轵渠防旱灾。清代修渠排涝。50~80年代,森林防火,麦场防火,仓库防火有公约,备有防火器材,县设消防中队。打井建库修渠防旱灾,营造林带减轻风灾。预报霜灾时,村村点燃草末防霜。修建河堤防洪灾,修护坡防滑坡和泥石流灾害。设地震测报点,监测数据,防震灾。农田打药防虫灾。等等,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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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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