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文(1906~1988) 原名李彦炳,曾用名荣文斌,小寨乡大寨村人。幼年入私塾,后因家贫辍学到西安鞋铺当徒工。1926年回家务农。 李文急公好义,对当时苛捐杂税、横征暴敛极为不满,曾因“言行乖张”被通缉。1932年经本村教员李时新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担任地下 交通员。独居荒岭深沟,开荒种地,隐蔽身份,完成了中共交给的联络任务。1934年7月因叛徒李玉田告密,被捕入狱。他在老虎凳、坐飞机、烫烙铁的严刑折磨中,视死如归,大义凛然。后逢大雨,带镣越狱,“西安事变”后回蓝田。在许权中部培训后,担任游击队班长。1937年同屈光组建大寨党支部,他任中共大寨村支部书记。1938年6月到陕北学习,参加了延安整风和大生产运动。 1946年,李文随赵子和、屈光、田涛等返回蓝田,参加十五支队开展游击活动。1947年在长安、蓝田边界的魏家寨建立了蓝田工委。 解放后,李文历任焦岱区委书记兼区长,蓝田县副县长,政协主席,县政府顾问。1957~1963年担任副县长期间,实事求是,抵制极“左”路线。在反右中,他多次指出:整风必要,但不能犯“宗派主义”,为此被斥为“思想右倾”,受到批判。1958年大跃进时,浮夸风、高指标泛滥,他多次提出,要实事求是,“不要打肿脸装胖子”。发现劳力都去大炼钢铁,农田荒芜,他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建议要重视农业,注意群众吃饭问题。1959年李文对吃食堂饭提出异议。此年,在反“右倾”整风时,他被以“右倾”给予警告处分。1961年在农村检查工作,发现一些单位将群众卖的草帽、鸡蛋、旱烟没收了,他指出“这是群众贸易,不是投机倒把,不应视为阶级斗争,更不能说是资本主义进攻和经济上的反革命”。要将没收群众的东西归还群众。 “文革”期间,李文遭受迫害,但坚持真理,不说违心话。粉碎“四人帮”后,他担任县政府顾问,经常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离休后写了《初到延安》、《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这个法宝彻底摧毁反动派的封锁线》等回忆录,分别在《支部生活》和县《文史资料》上发表。经常向青年一代进行革命传统教育。1980年到引岱工地视察,临走时再三叮咛“要抓工程进度、可不能损害当地群众利益,砍了果树当柴烧”。1988年9月李文因病逝世。中共蓝田县委、蓝田县人民政府召开追悼大会,他的生前好友及县级各部门负责人近千人参加了追悼会,并送了花圈挽联。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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