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良才(1920~1978) 史家寨乡侯家村人。小学毕业后以务农为生。1950年任村主任,195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当选县人代会及陕西省第二届人代会代表。1954年任初级社主任。1956年任农先农庄主席。1958年任火箭公社(辖汤峪、史家寨两乡)副社长兼农先大队支部书记。1962~1966年任大队党支部书记、公社党委委员。1951年冬,他组织7户贫困户成立了互助组,自任组长,当年小麦亩产503.2斤,玉米亩产462斤,比当地亩产分别高出66.7%和71%。次年冬他又把三个互助组联合成互助联组。1954年春,他在中共蓝田县委工作组的协助下,建立了全县第一个初级社——农先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冬又组织侯家村、田家村、小寺、史家寨、刘家桥的南桥等4个半村,21个组,2000余户,成立了万人农先农庄。他带头把自家的牲口、农具、轧花车全部交归集体,并号召大家有钱出钱,有物捐物,壮大集体经济。当时农户投入的钱物约达40万元。杨良才任农庄主席期间,办起了农庄农学院,研究高产措施,培育农技人才。同时抓工副业生产,21个小组都办起豆腐房、养猪场,年出栏肉猪四、五百头。 农庄也办有粉房、豆腐房、养猪房、孵化厂、铁匠组、缝纫组,特别是运输队拥有骡马108头,马车四辆。1956年即农庄成立的第一年,人均口粮由过去的300多斤增加到600~700斤,每个工日价值8元,户户增收,家家余粮,一半农户脱贫翻身。是年杨良才获得“陕西省农业爱国丰产模范奖章”,农庄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爱国丰产奖章”。为发展再生产,他将自己1956~1959年4年应分得数千元余粮款,全部捐赠给农庄。社教运动中,他被以“混进党内的富农分子清洗出党”,并戴上富农分子帽子。 杨良才在含冤受屈期间,仍始终把心放在群众身上。1968~1970年连续3年伏旱,他向大队提出了‘发展农业生产的十条建议’。当时支部领导未采纳,但他仍不灰心,借休息、雨天对全村几千亩农田随时查看,发现问题及时找小队队长面谈,一同研究补救措施。1970年汤峪水库工地大战结合槽,他在“四类分子”中任组长,每逢下雪,他主动上山砍柴,两年从汤峪河往返万余里,砍柴25000斤,人们称赞他“还是办农庄时的老样子”。 1974年,党组织为杨良才平反,恢复党籍。1975年再任村中共党支部书记。1977年带领全村在八里原开展农田基建大会战,平整土地1000余亩,并修建1200余亩。严冬施工,他日夜吃住在工地,操劳成疾,1978年春病故。临终时嘱咐把蓄水池维护好,并要抓紧原上的辐射井、大河的截渗工程。逝世后,群众按照他生前的遗嘱,将他埋葬于蓄水池旁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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