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铭轩(1901~1977) 原名王德新,巩村乡前卫镇人。幼年家贫,13岁出外学生意,遵守信义,生意日渐兴隆。在西安开设的企业有:德秦祥银号、秦华印刷厂、大千贸易公司国药改进社、大千制药厂、合和面粉厂、华兴面粉厂等十余家。在此期间曾参加过世界红十字会、民主建国会、工商业联合会。 王铭轩致富后,虽巨资百万,但平常衣食简朴,谦虚谨慎,同情党的革命事业,对社会公益、扶贫济困极为热心,素有百年树人之志。民国22年(1933)回家探亲,目睹本村学校设在庙宇,不利教学,他即捐资一千元,在村东另修学校一所。32年(1943)又见学校设在村东,过于偏僻,不便幼童上学,又捐资五千修建教室5间。27年(1938)为八里坡高桥年久失修,出资500元,雇工修复。同年又给巩村小学捐麦200大包(计4万斤),修建该校礼堂。29年(1940)家乡差徭繁重,村民生活困难,他出资籴粮十五大石(计6700余斤),作为村上济贫粮,分济村上贫困人家,不计利息。31年(1942)因蓝田县中学资金缺乏,他即出资30万元制做桌凳200套。 解放初,他开办建国医院,支持院长抗美援朝。后因院务乏人主持,将医院全部财产移给西北印染厂医务所。又将兴华面粉厂和西北局合办的西北新华石棉建筑器材公司及私人所有的200余两黄金悉数资助。解放后他还经习仲勋、汪锋介绍在北京开办清真西安食堂。 1962年,王铭轩被以“反动资本家”罪名逮捕入狱,“文革”中被诬陷为“习仲勋反党集团西北交通员”,含冤10年。1972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无罪释放。1977年病逝。临终时还一再眷念桑梓,嘱夫人马纯慧以后经济好转,对故乡要多多帮助。夫人马纯慧贤淑开朗,深明大义,不忘丈夫遗嘱,在1985年蓝田倡导集资办学时,专程返里为前卫小学捐资3500元。1987年又捐资1万元作为奖学金,用以发展教育。巩村乡党委、政府、前卫党支部、村委会,为表彰王铭轩遗德,启迪来者,于是年10月1日为其修陵园,立碑碣以志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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