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之际,科举八股盛行,官学有名无实。在县学中,学官不事教授,学子并不在校读书,仅在此挂名取得生员资格,作为科举应试进身之阶。 (附蓝田县学图) 三 书院 书院之名始于唐代,原为藏书、校书之地或私人治学之所。宋代书院大兴,遂成为教育机构。据雍正十三年(1735)《陕西通志》和民国《续修陕西通志》载,唐代蓝田学士李元通曾在县治南建“瀛洲书院”;明代知县梁一道为著名关学学者王之士(字秦关)建“秦关书院”(未志院址)。这两个书院,究竟是藏书治学之所,或为地方学校,已不可考。雍正十一年(1733),清廷诏令各省均设书院,成为官学的一类,实为科举附庸,或只宣讲理学而已,这以后蓝田的书院有: 玉山书院 原在县署西。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知县阮曙因士民情愿捐银设立,建大门、二门、讲堂、上房各5间,厦房6间,肄业房30间,费银2838两。四十三年(1778)春,阮知县因亲丧离任,书院空废。五十九年(1794)知县马学赐到任,重加整顿,捐俸延师,严立课程。嘉庆元年(1796)以后,月课久废。八年(1803)知县庄逵吉到任,捐银设立生童津贴费用40名,建立考课规条,旋即废止。道光七年(1827)知县罗定约添置桌凳,亲自授课,文风渐振,虽学额只有8名,每年进府学4名。同治九年(1870)知县吕懋勋改书院为考院,另于西门内购买民房重建书院(在今文化馆附近),计有大门房5间,讲堂上房各5间,前后厢房6间。光绪二十八年(1902)知县周之济复改考院为书院,时膏火生息及地租岁收银400两。清末废科举,兴新学,玉山书院遂于光绪三十年(1904)改为县立高等官小学堂。
根据民国《续修蓝田县志》附图复制
古玉山书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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