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其特点是:春季气温回升快,冬春干旱缺雨,夏季伏旱常有发生,秋季连阴雨较多,因受地形、季风的影响,降水季节的分配不均,常常形成水灾。本县水灾多发生在连阴雨季节及暴雨经流期,受灾区域主要在山区沟壑及沿河两岸,往往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 一 涝灾 蓝田县涝灾的发生,多因连阴雨所致。连阴雨为大型天气过程,在多数情况下覆盖全县。据气象部门1959~1981年连阴雨演变规律资料记载,蓝田地区的连阴雨平均每年出现3至4次,出现最多的是1964年、1975年各6次,1977年最少出现1次。连阴雨一般最早出现在4月中旬和5月下旬,最迟于11月结束,其间以9月初至10月上旬出现最多,占23%,其次是7月和10月,分别占19%和17%。连阴雨出现时段比较集中,一般有三个时段,即4月中旬至5月下旬,这一段多短期连阴雨,6月中旬至7月下旬,以短期连阴雨为主,长期连阴雨少有出现;9月上旬至10月上旬,虽以中短期为主,而长期连阴雨也多出现,其中9月份出现的次数最多,强度最大,危害最重。 蓝田连阴雨以中期(指连续降水8~15天,过程降水量≥30毫米)为主,占总次数的55%,其次是短期(指连续降水5~7天,过程降水量≥30毫米),占40%,长期(指连续降水16天或大于16天,过程降水量≥30毫米)很少,仅占总次数的5%。连阴雨由于出现的时间、强度不同,造成的危害也表现不一。长时间的连阴雨,无论出现在什么时段,均可造成湿害、低温和涝灾。中短期连阴雨,由于受天气系统的影响不同,加上地形的影响,常伴有强降水,可使降水量剧增,造成或加重灾害。有时虽是中短期连阴雨,降水量不大,但往往伴随着降温,出现倒寒天气,也会造成危害。 从近23年(1959~1981年)的连阴雨演变规律看*,大体10~11年左右的周期,即每个年代的中期都有一个连阴雨的高峰期出现。参见下图:
二 洪灾 蓝田出现暴雨,主要是受东南季风及西南季风自沿海向内陆逐渐推移的影响。据《蓝田县水资源调查与水利区划报告》载:降水空间的分布:全县降水变化在650~900毫米之间,有两个高值区,其一始于蓝桥河中上游沿东北展布,其二始于汤峪河中上游走向正西,辋峪河中游和岱峪河上游为一降水转折区,沿东西递增,向南北递减,大致是东南多,西北少。东部的厚镇年平均降水869.5毫米,西部的马渡王年平均降水637.0毫米,南部的牧护关年平均降水量873.9毫米,北部金山镇年平均降水量763.9毫米,地区年降水最大差值282.5毫米。降水的时间变化,山外7~10月、山区6~9月的降水量均占年降水量的57%,其中7月份降水量最大,占年降水的16.7%,11~2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9%,其中12月份最小,仅占年降水的1%。雨量分配季节性强,冬季雨量少,山区夏季、山外秋季降水最多。 *本志中连阴雨及风灾演变规律的表述,仅用1959~1981年,近23年的资料记述,一是1959年始成立气象站,以前无资料,二是1981年后再无综合统计。 暴雨常出现于4月下旬至9月中旬之间,以7月上旬、8月中旬和9月上旬较为集中,到10月中旬结束。而暴雨往往与连阴雨交织,是共同造成水涝的一种灾害性天气。1960~1982年的22年中,出现暴雨19次,平均每年出现0.8次,最多年份是1962、1964、1974、1975、1978年出现两次。每逢暴雨,短时间内山洪暴发,河道洪水猛涨,致泥石流俱下,淤积河床,冲毁桥梁,堵塞道路,冲毁村庄、房屋、堤坊、道路,淹没耕地、庄稼,诱发滑坡、塌陷,沿河两岸几乎每年不同程度地遭受洪水的灾害,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现将有史料记载的造成灾害的连阴雨与暴雨记述如下: 汉文帝前元三年(前177)秋,大雨35日,昼夜不绝,蓝田山洪溢流,冲毁900余家,毁坏民房8000余所,死亡300余人。 晋武帝太康元年(280),白云起灞水,三日乃灭。 唐会昌三年(843)九月,因雨免京兆府税。 后唐同光三年(925)七月初,蓝田阴雨,至九月方晴,历时75日。 北宋淳化二年(991),水潦,民饥。 明正统元年(1436)闰六月,骤雨,山水流涨,庄稼受损。[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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