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地处关中东部,秦岭北麓,川、原、岭、山兼备,地形高差悬殊,沟壑密布,溪流较多。因受地形、季风的控制和影响,气候的区域性差异较大。各类灾害在不同地区和季节都有发生,主要的灾害有连阴雨、暴雨、干旱、冰雹、滑坡、干热风、虫灾、地震和瘟疫等。其中以旱灾和水涝出现的较多,旱灾与水灾的比例4.7:1。在旱涝灾害发生的同时,伴有冰雹、干热风和虫灾出现。这些灾害,程度不同地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威胁和损失。 洪水灾害多发生于横贯东西的四条河流域。每年暴雨季节,沿河两岸都不同程度地遭受洪水灾害。据蓝田旱涝等级序列资料分析,从自然降水量和河川径流时空分布看,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水热配比亦不理想,常形成水灾。水灾的出现主要是连阴雨和暴雨。降雨量多集中在每年4月至11月,其间以9月出现最多,占23%,其次是7月和10月,分别占19%和17%。从汉文帝前元三年(前177)到公元1989年,据有史资料记载,共发生了44次大水灾,基本集中在7~10月4个月,最多降水日数一个月达21天(10月份),12月和1月最少,在5天以下,有的年份出现无降水月。连阴雨和暴雨造成的灾害十分严重,往往可使山洪暴发,河水猛涨,冲毁堤岸,淹没田地房舍,伤害人畜生命,水土严重流失,给人民带来极大损失。1988年8月13日,本县山区八乡连降三次暴雨,造成百年不遇的大水灾,直接经济损失6155万元,其损失为历史所罕见。 干旱也是蓝田县的主要灾害之一。据《陕西省自然灾害史料》记载,由公元29年到1947年的1919年间,蓝田发生干旱共有273次,其中全年性的干旱44次,全年性的大旱24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89年的40年中,出现旱灾76次,平均每年出现1.9次。特别是20世纪60~70年代,蓝田出现多次旱灾,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损失大,农业减产,群众生活困难,不少地区的农民出外买粮,当时群众中流传着:“户口在蓝田,粮食关系在泾(阳)高(陵)三(原),没有老婆下四川”的顺口溜。还用衣物家具在外换粮食,暂度饥荒。 自西汉(前177)以来,蓝田除水灾、旱灾外,发生的风、雹、震、虫、瘟疫、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169次。其中风灾9次,雹灾23次,地震19次,虫害21次,瘟疫40次,滑坡54次,泥石流3次。这些大小不同的自然灾害,都会程度不等地造成农业减产,以至颗粒不收,对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很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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