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3年(1934)前,一切行政区划,沿用清制。民国24年(1935)以后,分境为一、二、三、四、五(东、西、南、北、中)区。实行保甲制后,分全县为7个区,24联,35保,4185甲。 即:第一区:治城联,辖11保,123甲。 桥庙联,辖18保,186甲。 柳庄联,辖15保,188甲。 第二区:许庙联,辖20保,215甲。 水陆庵联,辖16保,220甲。 屏峰镇联,辖15保,182甲。 普化联,辖15保,175甲 灞龙镇联,辖12保,167甲 第三区:蓝桥镇联,辖14保,193甲 玉川镇联,辖9保,138甲 辋川乡联,辖14保,142甲 葛牌镇联,辖14保,193甲。 第四区:汤峪乡联,辖16保,165甲。 焦岱镇联,辖16保,190甲。 皇甫乡联,辖14保,146甲。 鹿走镇联,辖10保,113甲。 第五区:孟村镇联,辖17保,152甲。 白鹿乡联,辖20保,246甲。 前卫镇联,辖18保,197甲。 第六区:开卫乡联,辖15保,178甲。 阿义乡联,辖12保,153甲。 华胥镇联,辖19保,204甲。 第七区:金山镇联,辖16保,186甲。 堠子镇联,辖11保,133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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