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封建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将县署(衙)更名为县政府,在教育上将清末学堂一律改称学校,分为中等学校、初级小学和高等小学。由于长期军阀混战,政局不稳,县政府机构多有变易,教育行政管理很不健全。民初沿用清制,民国十三年(1924)始设教育局,局长1人,助理1人,民国二十二年增设教育委员3人。学校教育发展十分缓慢。到民国二十五年(1936),全县有高等小学7所,初级小学446所,学生13796人,平均每校31人。初小皆借用庙宇、祠堂或私人房舍,教学桌凳皆为学生自备或借用,设备非常简陋。民国二十九年(1940),国民党实行县制改革,县政府机构开始定型,共设6科,第三科为教育科,总管全县教育事宜。科内设科长1人,科员3人,雇员1人,事务员1人,义教会干事1人,公役1人。督学亦属教育科编制,按区配备5人,分别视察督导各区教育。当时县内已有中等学校。到民国三十七年(1948),有普通中学3所,简易师范1所(一段时间为初中),农职学校_所,学生1675人。小学依镇设镇中心国民小学,有的镇有第二、第三中心国民学校,为完全小学。原保立小学一律改称国民学校,为初级小学。成人教育至1944年连前累计,扫除文盲25353人。
编辑: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