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学 本县县学为官府所办,称儒学,设于文庙,故亦称学官。县置学官二人,以学宫为其衙署,称为学署。学官一为教谕,掌管教育生员,按季考课文庙祭礼,维修校舍,管理学田等;一为训导,协助教谕,教育所属生员。学官有既是教师,又管教育行政等具体事务。实际上,制度松散,生员不一定在学,教官啦不一定必须教书。县学的学生来源于各私塾童生,经县试(童试)后被录取的秀才。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由国家制定规则章程。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种(省以上的考试)。而在正式考试前,童生经由“县试”录取为秀才,才能入县学。这些秀才在县学经“岁试”、“科试”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然后按规定参加乡试以考取举子。 县试 考取秀才叫“童试”。考试由知县择定考期布告周知,童生们亲具应考书(填写三代履历、籍贯),复请廪生二人作保具状,到本县衙门礼房报名投考。礼房制考卷、造名册报县,至期礼房点名入场。考场设于县衙,童生依编号入座,由知县命题,童生依规定答卷。县考连续三次,每次考完,淘汰劣者若干名,出圆榜(预录),考罢第三场出长榜,排列次序依名次录取。第一名为县首卷,有取得秀才的保证。被录取的童生,县署造名册送交县儒学,由儒学备文送往督学院,俟督学使者按临举行“院试”。 院试由督学使者出题,下设监考官、看卷官若干人,试题为《五经》、《四书》内容,试文为“八股”文章。 经过考试后,督学使者根据规定名额录取。每三年考一次,被录取者才算秀才。考中秀才给家送喜报贺喜,又由知县择日迎送(迎是老师由县衙门迎回,送是由县令送至学宫)。新进秀才齐集县衙门,鼓乐导引在前,县官乘轿恭送在后。秀才们身着蓝衫(国家统一的公服),头戴金顶,帽插金花,乘跨壮马,喜气洋洋的进入学宫,至明伦堂前,县官领众秀才向老师(学官)行礼,这就算“进学”。成为县学的“学生”,称为附学生员(或称生员、庠生)。县学学额,临潼原额定生员15名,咸丰十一年(1861)以捐输军饷加永远学额三名,廪生20名,增生20名。 秀才要经过“岁试”、“科试”以定其等级。经过“岁试”依其成绩分为三等:一等为廪膳生员称廪生,二等为增广生员称增生,三等为附学生员称附生。岁试每年一次,根据成绩其等级可升可降。县学生员的待遇,廪生每年由国家发给廪饩粮银约三、四两不等,有一定名额。一般生员免除本身徭役,地位稍高于平民,见县令可以不跪,犯事一般不加鞭挞等。“科试”是本省督学为预备乡试而举行的考试,考中者为“贡生”。每两年举行一次,凡考入一,二等级和第三等前三名者均准予参加“乡试”。贡生低于举人,高于秀才,是在岁试或科试中从诸生(主要从廪生中)选拔。贡生名额有限,每年平均不到两人。考试录取的诸贡(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都已出学(已经从县儒学毕业)。有的入太学,有的将任官职,有的等候补缺,如愿进行乡试均有资格。 科举考试 〔乡试〕 每三年举行一次,考中者正榜为“中式举人”,第一名为“解元”。副榜若干,为副贡。 〔会试〕 为“中式举人”入京会试,于乡试次年进行,取中者为“中式进士”。 〔殿试〕 中式进士须于下月应殿试——即皇帝亲试,竞日对策,日暮交卷,经钦令御批一甲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二甲第一名为“传胪”,后四人皆为“鼎甲”。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为同进士出身。 各级考试被录取者,自贡生以上,均可根据其层次高低委派一定官职,由此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是轻学校、重科举的。县学实际上是为科举作准备的机构。 〔临潼县学历代在各级科举考试中考中人数〕 据清乾隆《临潼县志》和光绪《临潼县志》续集记载,临潼历代在各级科举考试中考中人数为(自汉迄明初,总日诸科。甲科起于洪武三十年,乡科起于洪武十七年): 诸科,汉以四科举1人;唐举进士1人;宋失考;金举进士4人;元举进士9人; 明以明经举5人,以人材举6人,共26人。 甲科(进士),明20人;清36人,共56人。 乡科(举人),明97人;清154人,共251人。 贡生,明142人;清顺治、康熙时期64人;雍正以后恩贡26人,副贡24人;优贡2人,拔贡19人,岁贡136人,例贡138人。共5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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