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跷,俗称“柳木腿”。高者可达两米,低者一米左右,高“腿”表演时难度较大,低“腿”表演时舞蹈性浓烈,表演者可根据戏剧情节、故事人物设计动作和服饰。如“三打白骨精”、“铡美案”、“白蛇传”等等。高跷表演中的高难动作“二人三跷”(即两个表演者用三条腿)。“顶灯台”、“单干跷”(两名表演者用木杠抬着另一表演者),“鸭子躗蛋”,表演效果更为引人,诙谐幽默,集“奇、险、妙”于一体。 高跷,据艺人们口头记载约起源于明末,当时的木腿较低,一般为单人表演,后发展为现在的形式和风格。席王乡的梁家街村、新筑乡的上双寨、新合乡的马寨村、十里铺的李家堡、霸陵乡的莫灵庙村等的高跷表演是较有特色的。1983年夏,区文化局同灞桥区民间艺术团组织梁家街的高跷、李家堡芯子和杨贺堡、牛角尖的锣鼓在市体育场为来访的800多名外宾和3000余名内宾进行表演,受到中外宾客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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