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善寨乡 辖47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南李村、北党村、店子村、张道口、北李村、杨家村、蔡家村、全家村、南党村、西查寨、东查寨、中查寨、罗家寨、东杨善寨、西杨善寨、惠东村、惠西村、樊寨、雷寨、青东村、青西村、朱宏堡、吴高墙、三官庙、盐东村、盐西村、郭家村、贾村、王前村、北康村、翁家庄、尤家庄、刘家村、三九村、西长窎村、西兴隆一社、西兴隆二社、西兴隆三社、庞马(庞马村、城角村合建)、席王村一社、席王村二社、高庙(高南、高中、高北、东营合建)、楼阁台一社、楼阁台二社、玉丰(南玉丰、北玉丰合建)、东长窎一社、东长窎二社(含麻家什字)。 六村堡乡 辖42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西营村、曹家堡、中官亭、窦家寨、西席村、师道口、东席村、后所寨、中营村、八家滩、孟家村、杜家村、沙河滩、二府营、新民村、八兴滩、南阿、北河、泥河村、西柏梁、东柏梁、西坡村、阎家村、焦家村、六村堡、民娄村、夹城堡、黄家庄、北徐寨、南徐寨、何家寨、周家堡、相家巷、关庙村、相小堡、袁家堡、铁锁村、唐家村一社、唐家村二社、施家寨一社、施家寨二社、师厍营(师家营、厍马村合建)。 大白杨乡 辖23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红星(范家北村)、红光(范家南村)、永兴(西马寨)、丰登(西叶寨)、五丰(大刘寨)、卢家口、周家河湾、惠丰(张家巷)、立新(董家村)、东张村、星光(枣园东、西2村合建)、黎明(大白杨东、大白杨西、小白杨、马乎沱、张家庄合建)、红卫(阁老门南、北、中、西4村合建)、五星(李上壕、李下壕、东叶寨合建)、东南马(东、南马寨合建)、进丰(邓家村、魏家村、西张村合建)、团结(白宋口东、北2村,高窑合建)、永丰(东唐寨、西唐寨合建)、讲武殿(讲武殿南、北2村合建)、天禄(小刘寨、柯家寨合建)、红庙(红庙坡东、西2村合建)、友谊(王家村、赵家村、纸坊村合建)、丰禾(张家村,火烧碑东、中、西3村,东郭家口合建)。 阿房区阿房宫乡 辖26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北沙口、新军寨、孙围墙、西高堡、张家庄、小苏村、西车张、东车张、高窑、蔺家村、府东寨、阿房宫、沈家寨、赵家堡、和平村、东凹里、西凹里、新家庄、肖里村、西围墙、郑家村、五一(高堡子,低堡子,南、北双凤寨,雁雀门东、西2村合建)、双吕(吕围墙、双楼寺合建)、后围寨(大寨子、陈家庄、沈家堡、罗王村、秧歌村、段家庄合建)、巨家庄(赵家堡,巨家庄东、西村合建)、三桥街(南沙口、西堡子、牛曹堡、赵堡子、上坡子、弯子村、涝池岸、王家门(雷家门)、高小村、东堡子合建)。 1958年8月,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改乡级建置为“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马旗寨乡改名马旗寨人民公社,谭家乡改名红色人民公社,草滩乡改名草滩人民公社,杨善寨乡改名汉城人民公社,六村堡乡改名先锋人民公社,大白杨乡改名大白杨人民公社(1959年9月复改名未央宫人民公社)。阿房区阿房宫乡改名阿房宫人民公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下辖若干生产小队)。未央区将198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174个生产大队。 马旗寨人民公社 辖20个生产大队。全社20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均按原规模改称生产大队。 红色人民公社 将33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25个生产大队。除十里铺东村一、二社合并为十里铺生产大队,乎沱寨一、二社合并为乎沱寨生产大队,赵村街一、二、三社,赵围墙、赵南、赵北等6社合并为赵村生产大队,庙张村一社、二社合并为联合生产大队外,其他21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均按原规模改称生产大队。 草滩人民公社 将33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30个生产大队。除湖北庄一、二社合并为湖北庄生产大队,郑家寺东、西二社合并为郑家寺生产大队,苏席村、小滩村二社合并为1个生产大队,并更名为民主生产大队外,其他27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均按原规模改称生产大队。 汉城人民公社 将47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44个生产大队。除东长窎一、二社合并为东长窎生产大队,席王村一、二社合并为席王生产大队,楼阁台一、二社合并为楼阁台生产大队外,其他41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均按原规模改称生产大队。 先锋人民公社 将42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32个生产大队。除唐家村一、二社合并为唐家村生产大队,施家寨一、二社,窦家寨、周家堡、何家寨等5社合为1个生产大队,并改称联丰生产大队,东席、西席、后所寨、中营、西营、师道口等6个社合并为1个生产大队,并改称星光生产大队外,其他29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均按原规模改称生产大队。 未央宫人民公社 辖23个生产大队。全社23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均按原规模改称生产大队。 阿房区阿房宫人民公社辖26个生产大队。全社26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均按原规模改称生产大队。 1959年3月15日,灞桥区红光人民公社广大门生产大队(含窑场子、马家湾、堡子村、后街、什字街5个自然村)和新房村生产大队(含南窑、陈家场、石家巷、李家巷、仲家巷、寺门口6个自然村)划归未央区,属马旗寨人民公社管辖。马旗寨人民公社所辖生产大队增至22个。未央区所辖生产大队增至176个。与此同时,咸阳市沣东人民公社新店子、敖家2个生产大队划归阿房区,属阿房宫人民公社管辖。同时,撤销阿房区枣园人民公社建置,将所辖的车刘、杨何(含杈杨村、北何村)、南何、张万(含张家村、万家村)、五星(含贺家村、石家村、简家村)5个生产大队划入阿房宫人民公社。潘家村人呙公社的阎庄村、十里铺两个生产大队(因基建土地被征)迁入阿房宫人民公社辖区。阿房区阿房宫人民公社所辖生产大队增至35个。1959年底,今未央区辖境共有211个生产大队。 1960年5月,撤销城内3区建置,原新城区大部辖地和原莲湖区的红庙坡、北关两个街道办事处划归未央区。未央区辖马旗寨、红色、草滩、汉城、先锋、未央宫6个农村人民公社和西一路、东五路、西五路、中山门、解放门、自强路、太华路、徐家湾、北关、红庙坡等10个街道办事处。随着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掀起,为体现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人民公社范围进一步扩大。将未央区6个农村人民公社和10个街道办事处组建为大明宫、草滩、渭滨、新城4个大型人民公社。改6个农村人民公社为大型人民公社下辖的农村分社,改10个街道办事处为大型人民公社下辖的城市分社。大明宫人民公社驻二马路(今西安市第九十二中学),辖未央宫、马旗寨2个农村分社和自强路、太华路、北关、红庙坡4个城市分社;草滩人民公社驻红旗机械厂,辖草滩、红色2个农村分社和徐家湾城市分社;渭滨人民公社驻东杨善寨,辖汉城、先锋2个农村分社;新城人民公社驻西一路,辖西一路、东五路、西五路、中山门、解放门5个城市分社。阿房区三桥人民公社驻三桥街,辖阿房宫农村分社和三桥、西纺2个城市分社。同年8月,撤销农村分社建置。在大型人民公社下,未央区农村改设21个生产行政管理区(简称管区),各管区均以驻地取名。大明宫人民公社辖李下壕、未央宫(驻西马寨)、红庙坡、枣园(驻枣园西村)、马旗寨(驻马旗寨西村)、联志村、辛家庙(驻辛家庙西村)7个管区,共45个生产大队;草滩人民公社辖赵村、沟上、红色(驻郑王村)、小滩、杜家、王家棚6个管区,共55个生产大队;渭滨人民公社辖吴高墙、南党、雷寨、北康、曹家堡、徐寨(驻北徐寨)、河(驻北河)、西坡8个管区,共76个生产大队。阿房区阿房宫人民公社辖建章(驻三桥街)、后围寨、和平3个管区,共38个生产大队。 1961年12月30日,撤销大型人民公社和下辖的管区。未央区农村恢复原6个人民公社建置。红色人民公社改称谭家人民公社,先锋人民公社改称六村堡人民公社。城市分社改为城市人民公社,同时,恢复街道办事处建制,同挂两个牌子合署办公。 1962年3月,咸阳市沣东人民公社所辖东贺、西贺、郑家3个生产大队划归未央区,属六村堡人民公社管辖。 1962年5月25日,恢复城3区建置,将西一路、东五路、西五路、中山门、解放门、自强路、太华路等7个城市人民公社(街道办事处)划归新城区;北关、红庙坡2个城市人民公社(街道办事处)划归莲湖区;徐家湾城市人民公社(街道办事处)划归未央区。未央区辖地恢复到1960年5月以前辖境,术央区人委迁回原址张家堡,于同年6月1日正式对外办公。下辖马旗寨、谭家、草滩、汉城、六村堡、未央宫6个农村人民公社和徐家湾城市人民公社(街道办事处)。 1962年冬,在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简称“六十条”)时,各人民公社对所辖生产大队规模进行部分调整:马旗寨人民公社将20个生产大队划分为23个;谭家人民公社将25个生产大队合并为17个;草滩人民公社将30个生产大队划分为33个;汉城人民公社将44个生产大队划分为50个;六村堡人民公社将32个生产大队划分为42个;未央宫人民公社将23个生产大队划分为29个,1965年社教时又合并为26个。阿房区阿房宫人民公社将38个生产大队合并为25个。 至1965年9月底,未央区6个人民公社共辖生产大队191个。阿房区阿房宫人民公社辖生产大队25个。 1965年10月14日,撤销城郊4区建置,将其合并为西安市郊区。复将原未央区徐家湾街道人民公社划归新城区。将原阿房区三桥街道人民公社划归莲湖区。 “文化大革命”期间,今未央区辖境各人民公社均更改社名:马旗寨人民公社更名为跃进人民公社;谭家人民公社复称红色人民公社;草滩人民公社更名为星火人民公社;汉城人民公社更名为五星人民公社;六村堡人民公社复称先锋人民公社;未央宫人民公社更名为七一人民公社;徐家湾街道人民公社更名为燎原路街道人民公社;阿房宫人民公社更名为东升人民公社;三桥街道人民公社更名为红桥街道人民公社。1972年10月16日,郊区民政局通知,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均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名称。 合并为市郊区期间,今未央区辖境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进行了数次调整,并几度掀起合队热。1966年,红色人民公社将25个生产大队合并为17个;草滩人民公社将33个生产大队合并为9个,1972年又分为22个,1975年再分为33个,1977年又合并为7个;汉城人民公社将44个生产大队划分为50个,1977年又合并为31个,1978年再合并为8个;六村堡人民公社将42个生产大队合并为32个,1978年再合并为8个;1977年冬,未央宫人民公社将26个生产大队合并为10个。 1979年5月4日,马旗寨人民公社更名为大明宫人民公社。 1980年3月2日,撤销西安市郊区建置,恢复未央区建置时,原西安市郊区所辖阿房宫人民公社,莲湖区所辖三桥街道办事处,新城区所辖徐家湾街道办事处及辛家庙工厂、居民聚集区划归未央区。未央区共辖大明宫、谭家、草滩、汉城、六村堡、未央宫、阿房宫7个人民公社和徐家湾、三桥两个街道办事处。并筹建辛家庙街道办事处。 1982年1月24日,大明宫人民公社所辖含元殿、八府庄、自强、联志村4个生产大队划归新城区;大明宫人民公社所辖北关生产大队,未央宫人民公社所辖白家口、邓家村、火烧碑、纸坊村、红庙坡5个生产大队划归莲湖区。莲湖区所辖大白杨、枣园南岭、二府庄、方新村4个居民委员会划归未央区。辛家庙街道办事处于同年3月23日正式成立。 1984年3月20日,改各人民公社为乡、镇人民政府。同时建立村民委员会,并重新整顿和组建居民(家属)委员会。 1985年2月,成立张家堡、二府庄两个街道办事处。谭家乡红色村民委员会所辖张家堡、郑王村、郭家庙、高铁寨、施家庄、池底西村、池底东村、河止西东村等8个自然村和张家堡居民委员会、西安毛纺厂家属委员会,汉城乡所辖尤家庄(含韩家庄)、翁家庄、南李村、王前村、北康村、盐张东村、盐张西村等7个村委会划归张家堡街道办事处。大明宫乡所辖南康村、肖家村、方家村、二府庄等4个村民委员会和方新村、二府庄两个居民委员会及未央宫乡所辖枣园南岭居民委员会划归二府庄街道办事处。同年4月16日,草滩乡改名草滩镇;撤销三桥街道办事处和阿房宫乡建置,合并成立三桥镇。 1991年9月19日,简家村村委会改为红光路居民委员会,仍属三桥镇人民政府管辖。 至1993年底,未央区共辖大明宫、谭家、汉城、六村堡、未央宫5个乡,草滩、三桥2个镇,辛家庙、徐家湾、张家堡、二府庄4个街道办事处。下辖212个村民委员会、299个自然村、642个村民小组,31个居民委员会、178个居民小组,32个家属委员会、392个家属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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