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位于西安北郊。辖境东与灞桥区为邻;西与咸阳市交界;南与新城、莲湖区毗连:北与高陵县、咸阳市隔河相望;西南部与雁塔区、长安县接壤。东西长约21公里,南北宽约15公里,土地总面积262.14平方公里。 未央区辖境,建置、区划演变纷繁。 西周时,属诸侯封地函国。 秦代属咸阳县。 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至北周明帝元年(公元557年),属长安县辖。 北周明帝二年(公元558年)析长安县地置万年县后,长安、万年两县曾几度易名,现辖境即随着上述两县的更名而分属其辖,直至清末。 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撤销咸宁县建置,其辖地划归长安县后,现境属长安县辖。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现境南部和西部的部分辖地划归西安市,在现境南部置西安市第十一区,西部还有西安市第十二区的部分辖地,其余大部分辖地仍属长安县辖。 建国后,于1954年9月在现境南部设未央区(惯称“小未央”),北部设西安市草滩区,西南部还有阿房区的部分辖地。1957年4月撤销未央区建置,将其绝大部分辖地划归草滩区,并将草滩区更名为未央区。嗣后,又经数次区划调整,于1965年10月再次撤销未央区建置,辖地划归西安市郊区。 1980年3月恢复未央区建置。至1993年底,全区共辖5乡、2镇、4个街道办事处,下辖212个村民委员会、299个自然村、31个居民委员会、32个家属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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