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东关长乐坊八仙庵以东,北至廓城根地方,昔为一片乱葬坟地。1942年3月,一商家死一晋籍相公(学徒),雇两名贫苦人在乱葬坟地挖坑埋葬。挖约一米深时,怕野狗刨尸,又继向深挖掘。不料挖出一个九寸长、五寸宽、六寸高的黑色铁箱。箱子周围写有“东、西、南、北”四个字,上面写有“第七箱”三个字。箱盖与底座锈牢,无法揭开。乃用镢头将铁箱打破,看见箱里装着黄色金属(事后人称沙金),皆不识为何物。当时有一卖豆芽者挑担经过,趋前观看,先用手抓一大把,抛撒坑外地上,随又抓一大把装入衣服口袋,弃担逃跑。这时,两个挖坑的人,始知是黄金,因私分不均,发生争吵。附近群众闻声前来,争在地上拣拾。当时长乐坊设有警察派驻所,闻讯后立即由所长率人前来查处。因箱破坏,命二人抬至派驻所。经逐级上报转手,至陕西省政府时,已非原有一箱沙金之数了!当时的政府就用这箱沙金所剩修建了中正堂,后改为群众堂,解放后不久改建为今天的人民大厦。 陕西省政府曾为追回失散沙金归公,密令西安市各金店遇有持沙金求售者,一律收没缴公。但仅一纸空文。 (录自《碑林文史资料》第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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