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血事件发生后,当局在报纸上刊登“告学生家长书”,督促学生回洋县报到上课,另一件是通知军警宪逮捕学生代表。这样,在学生中不免产生各种思想:坚持到西安请愿,担心集体进不了西安,到了西安还会遭到镇压。面对这些思想动向,在宝鸡又无谈判对手。这种局面,绝难维持。返回洋县,等于屈服,集体回西安又不可能。最后采取化整为零,各回自家,消极抵抗,取得大家同意,便很快地分散离开宝鸡。马旭初领导的三人代表团,知道了这些情况,工作失去后援,也就停止了活动。 同年6月,当局给亢校长“撤职留任”处分,为了遮羞,强令学生到洋县报到,并发给路费,否则给予除名。——以后,把西高及一中迁至西安附近的泾阳。这次迁校运动,虽未达到迁回原址的目的,基本完成了同学们的意愿。足证斗争没有白费,同学的血没有白流。 (录自《碑林文史资料》第七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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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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