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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5 20:33:22 来源:三秦游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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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350年,秦孝公迁都咸阳,今西安市区为咸阳郊区。秦在国都咸阳设内史,今莲湖区域领于内史。 汉高祖五年(前202)始置长安县。汉惠帝元年(前194)在今西安市北郊新建长安城并在此建都。今莲湖区域位于汉城墙外东南部,隶长安县。魏、西晋、十六国、北朝各代,隶属未变。 隋初,仍以汉城为都。但因久经战乱,都城残破不堪,隋文帝开皇二年(582)在汉城东南龙首原南侧(今西安市所在地)另建新都。开皇三年建成迁入。新都命名大兴城。大兴城分皇城、宫城和外廓城。皇城是中央统治机构所在地,宫城是皇帝居住和听政的地方,外廓城建在宫城、皇城的东南西三面,设108坊,是商业、宗教寺观及居民住宅区。全城由大兴、长安二县以城市中轴线朱雀大街为界东西分治,今莲湖区域大部隶长安县。公元618年,唐王朝在此建都,大兴城改名长安城,大兴县改名万年县。今莲湖区城内部分,莲湖公园以南位于皇城内,莲湖公园至北关自强西路处于宫城中。外廓城诸坊在今莲湖区域内的有:修德坊(今丰禾路东段至西站路之间)、辅兴坊(今西站路至大庆路之间)、颁政坊(今大庆路至西关正街之间)、布政坊(今解家村至西关正街之间)、延寿坊(今西北大学新村以西地区)、安定坊(今火烧碑西村至西斜路)、休祥坊(今劳动北路至桃园路之间)、金城坊(今桃园东路、西仪一坊至延光里、新民西巷之间)、醴泉坊(今丰镐路以南、草阳村及西安机场一带)、怀远坊(今糜家桥新村一带)、修真坊(今任家口村一带)、普宁坊(今任家口至大土门之间)、义宁坊(今大土门至桃园路之间)、居德坊(今丰镐东路西段以南、土门至西安机场地区)、群贤坊(今桃园新村以东西安机场地区)、怀德坊(今西桃园及其以南地区)共16坊。坊设坊正,官从九品,发给俸银。唐代末年,朱温胁迫唐昭宗迁都洛阳,并“毁长安宫室、百司及民间庐舍,取其材,浮渭沿河而下”(《资治通鉴·唐纪八十》),运往洛阳,长安城成废市荒街。天祜元年(904),长安置佑国军,韩建任节度使,从军事防御考虑,决定放弃原外廓城和宫城,对皇城加以改建,是为“新城”。 五代至金,沿袭唐制。其中后梁开平元年(907),长安县曾改名大安县,隶大安府,县衙驻今莲湖区西关。后唐同光元年(923)改大安府为京兆府,大安县复名长安县。县辖基层组织亦沿唐制,在新城设坊,今仅知北宋时有铁炉坊(今洒金桥一带)、含光坊(今甜水井街一带)、掖庭坊(今香米园一带)等。 明洪武四年(1371),长安县衙由西关迁驻西大街城隍庙东侧今西安市教育学院院址。县辖基层组织,在城为里,农村为乡、里。在今莲湖区域属长安县的有伞巷、安定、京兆、水池、广济、双桂、含光、市北等里;属咸宁县的有宣平、北京等里。 清代,长安县城内基层组织改里为坊。今莲湖区城内知有长安县属的含光(今迎春巷小区)、安定(今西门内北侧大麦市街南段至贡院门、骡店巷之间)、伞巷一、二、三(今西大街中段路北鼓楼什字至北广济街南段之间)、市北(今西大街中段路北)、枣茨(今早慈巷地区)、贡院(今儿童公园至儿童医院处)、南右所一(今莲湖路中段至洒金桥北段路东地区)、保定(今庙后街一带)、广济一、二、三(今北广济街中段以西至大学习巷北段之间)、后所一、二、三、四、五坊(今西北三路及西北二路地区)、前所一、二、三(今大皮院、小皮院至红埠街一带)、教场东西(今教场门)、土城(今西五台附近)、王家巷(今莲湖路东段)、后卫右所一、二、三、四(今青年路西段路北地区)、京兆三、四(今西羊市与化觉巷之间)、铁炉一、二(大学习巷至北广济街南段之间),铁炉三、四(今洒金桥地区)、香米园(今香米园)、东西怜孤(今莲寿坊地区)、新兴(今大麦市街与大学习巷之间)、第八小(今青年路中段北至药王洞中段)、北城小(今大莲花池街至二府街与八家巷中段)、水月寺(今药王洞与青年路西段之间)、水池四、六(今红光街与四府街之间)、满洲(今安定门内南北两侧)、曹家巷(今北曹家巷西段)、中所一(今糖坊街西段至青年路中段之间)等45坊。归咸宁县属的有北京(今北大街南端钟楼西北隅北大街至社会路之间)、宣平(今北院门中段地区)、左所一(今二府街、八家巷一带)、左所二(今西华门大街地区)、左所四(今粮道巷与社会路北段之间)、中所二(今北大街北段西糖坊街东段至青年路东段之间)等6坊。在农村改乡为廒,知红庙坡置红庙廒,辖41村,另有部分村属三桥、鱼化、叶马等廒。光绪三十一年(1905),省会推行警政,陕西省布政使司下设巡警道署(驻今西华门大街),下设警区,取代长安、咸宁县管理城关内的保甲(坊改为保甲)、户籍、税捐等行政事务,仅民间乡约、地方有役使时仍隶长安县。 民国16年(1927)11月25日,陕西省政府议决设立西安市。初设西安市政厅,后改为西安市政委员会。民国17年(1928)9月22日,西安市政府正式成立。莲湖区域先后隶西安市政厅(委员会)、西安市政府。民国19年(1930年)11月,西安市建制撤销,辖区复归长安县。民国28年(1939年)5月,长安县政府由西大街迁往大兆镇。民国31年(1942年)1月,设陕西省西安市政处(驻西大街公字3号原长安县政府地址)。长安县从此不再管理西安城关行政事项。时全市除按警区设警察分局外,基层设镇和保甲。今莲湖区域内有第二区设的北院镇(驻西羊市合作社),第三区设的安定镇(驻西大街464号),四府镇(驻盐店街公字2号),含光镇(驻双仁府大巷庙1号);第五区设的通济镇(驻北大街61号),新化镇(驻北大街376号);第六区设的梁府镇(驻药王洞),莲湖镇(驻许士庙街公字1号);第七区设的仓门镇(驻大麦市街89号),金桥镇(驻洒金桥49号);第十区设的泰安镇(驻西关回回巷),兴隆镇(驻西关回回巷,今南小巷)。民国33年(1944)9月,西安再次设市。民国34年(1945)11月,基层撤镇设区,以序数命名。今莲湖区域内有第三、第六区全部,第二、第五、第十一、第十二区(驻解家村)的部分地区。 1949年5月20日西安解放,5月27日,在原12个区辖范围分别成立区人民政府。1955年1月,西安市区划调整为9个区,第三、第六区合并组建为莲湖区,因域内有莲湖公园而得名,初设莲湖区人民政府,元月19日,莲湖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宣布改为莲湖区人民委员会(驻红埠街路南原29号)。1960年5月,莲湖区建制撤销,大部分地区并入阿房区。 1962年7月,莲湖区建制恢复,仍设莲湖区人民委员会(驻原址)。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1月更名红卫区。1967年1月17日,区人委同区委被以区机关“造反”组织为主体组成的“红卫区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夺权委员会”夺权。1968年3月9日成立红卫区革命委员会。1969年8月,区革委会迁驻大皮院24号。1972年4月,恢复莲湖区原名。1979年8月,区革委会由大皮院迁红埠街路北49号(今29号)。1981年12月,区革命委员会改为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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