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戏俑,西汉,高19---20厘米,西安市西郊出土。
此组陶俑为三个正在歌舞的百戏俑,中间的俑头梳椎髻,张口吐舌,扮相滑稽,其上身裸露,两臂前伸,下身着宽口长裤,身体略向右倾。左右两边的俑头戴帻[ 音ze,包头发的巾],穿宽袖长袍,居左者头扭向左侧,双臂伸张,右腿前跨,左腿后伸,整个上身向后倾仰,作舞蹈状。居右者俑头左手叉腰,右手上举,左腿直立,右腿抬起前迈,作舞蹈状。陶俑塑造手法质朴生动,将手舞足蹈的“百戏”艺人表现得活灵活现。
汉代是我国乐舞、杂技等“百戏”艺术空前发展的时期,《乐府诗集》卷五十二云“自汉以后,乐舞寖盛”。“百戏”乐舞的繁荣与上层统治者的喜好有关,《史记》记载高祖刘邦回家乡与父老乡亲宴饮到酒酣耳热时击筑[古代击弦乐器。左手握一端,右手执竹尺击弦发声,有5、12、13弦之分。]起舞,一边跳舞,一边唱大风歌,并叫在场的儿童都跟他一起合唱。由于上层统治阶级的大力推广,乐舞表演艺术在前代基础上有较大进步,并出现了专职的歌舞艺人。同时国家乐舞机构——乐府也十分重视民间采风活动,除了搜集大量的“赵、越、秦、楚之歌”外,还搜集黄河与长江流域各地的民歌一百三十八首,并进行加工提高和演出,这对促进“百戏”的繁荣和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
由于社会上喜好百戏,不仅是送葬用品里要安放乐舞、杂技俑,而且还有为活着的人玩耍而作的。王符《潜夫论?奢浮篇》 载“或作泥车、瓦狗、马骑、倡优诸戏,弄小儿之具,以巧诈。”可见当时就有专门制造和买卖玩具的作坊。
这组陶俑从五官、身体比例等各方面,都不如汉代早期陶俑那样写实,符合人身解剖结构,但其却注意人物神情的把握与刻画,追求神韵的塑造。以面部五官而言,已脱离汉初陶俑面部神情严肃之束缚,显得生动活泼,或许是为了表现说唱、舞蹈的特点,俑的造型比较夸张,形态给人以强烈的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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