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至民国时期,辖区农村住房多为独门独户,阻土墙为界。民居大部分是土木结构、单面排水的倒撅
房或草棚。能盖起砖木结构的鞍间房者寥寥无几,且多为富户。渭河沿岸的迁入农户则以茅草搭棚为屋。兄弟分家,一户大门内有数处炉灶,居住拥挤。
土地改革后,农民有了自己的庄基和土地,除吃穿外,首先考虑住房。随着农村经济逐步好转,建房规格和质量也在提高。1952年首次出现建房热,但仍以土木结构的小瓦房为主。1962年后,出现第二次建房热,用料多为机制砖瓦,并向砖木结构发展。70年代,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农家相继建起砖木结构的二层楼房。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经济发展较快,掀起第三次建房热。砖混结构的二层楼已到处可见,并逐步向庄园式、庭院式过渡。1993年,全区建有砖混结构二层楼房的农户已占农户总数的75%以上。农村人均住房面积也由1980年的8.5平方米增至29.3平方米。居室装修亦悄然兴起,有瓷砖贴面、花格门窗、彩灯吊顶等的豪华建筑也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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