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在先秦时代,古人就确忘了婚礼程序,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礼”。本县当今的婚礼习俗,大致仍沿袭着“六礼”的程序。
1.提亲
古时称纳彩,即男家请人向女家说明缔结婚姻的请求,现在女方也可托媒向男方提出联姻。建国前,儿女婚事全凭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现在,一般男女双方通过交朋友谈恋爱相互了解,如果觉得具备了缔结婚姻的条件,可委托媒人向对方提亲。
2.遇面
除少数自由恋爱者外,青年男女双方,大多通过介绍人牵线搭桥。双方当事人及家长认为条件相当,于是便通过媒人两方会晤,俗称“遇面”。遇面时,互相询问年龄、家庭情况等。如果都觉得满意,双方就互赠礼品。
3.看屋里、坐
所谓坐,就是订婚仪式。一般由介绍人带领女方及其父母或兄嫂等人。男家洒扫庭除,邀请至亲光临,并准备丰盛午宴。饭罢,通过介绍人互赠礼品。在场的亲戚,向男女双方馈赠衣物或“红包”。也有先看屋里,然后再坐的。
4.下彩礼
旧时婚仪中的“纳征”,即现在的下彩礼。本县60~70年代约定俗成的彩礼一般是“官礼”240元、缝纫机1架、自行车1辆、2~4身衣服、10~20斤棉花等,北部地区的彩礼更大一些。大多在“坐”时付给女方,或分期付给。
5.看日子与缴线钱
看日子相当于旧时的“请期”,即男家占卜择定合婚的吉日良辰,让媒人告知女家,征得女家同意后,男方尚需给丈母娘奉缴线钱(作织造手巾枕头之赍),再同去领取结婚证。
6.结婚
结婚是婚礼的最后一道程序,最隆重也最繁琐。先一天,在女方家作“上半筵席”,这天,女方置办酒席,接受亲友邻居的祝贺与送礼。早饭后,给即将出嫁的女儿“开脸”,由一位家境好、人缘好的妇女,手拿一条坚韧的细线,用两手使线呈两角交叉状,紧贴女子的脸部一张一弛,拔掉脸部茸毛,并修弯眉毛,使脸部光彩明净。下午,女子上坟祭祖,当夜即盛妆待嫁。
次日,在男方家举行婚礼,俗称“娶媳妇”。当日凌晨吉时,迎亲队伍出发。娶亲的交通工具从前是花轿,后来是马车、自行车、小拖拉机、大卡车、客货两用汽车或小轿车。迎亲人数要为奇数,到达女家门首,鸣炮报讯,女家即开门相迎,并招待迎亲人各吃两碗“浇汤面”,然后送女上车,并由一妇女伴行,称为“送女的”,还有一小孩相随,称“押车娃”,全部人数凑成偶数,有些还兴起新娘上车前,要男方交一笔“下炕钱”的“规矩”,否则新娘拒不下炕启程。
娶亲车回,即鸣放花炮。从前新娘下车后,头顶“盖头巾”由两名妇女相扶,踩着新席进入洞房,小孩用豆类等物迎面击打,称“打麻子”,意在使将来出生的孩子不因出天花而成为麻子脸。80年代后大多数新娘下车后便径直走进洞房,打麻子的情况也很少见到。
早饭后举行的仪式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