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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7 15:01:34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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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时,本县先民多为依山凿洞或茅屋舍穴居,随人类不断发展,夯坯、墙体增多。周、秦时,县境川塬地区初用砖瓦建房。隋、唐以后,封建地主阶级残酷剥削压榨农民,农村贫富悬殊,住宅差别较大。地主阶级多为深宅高墙,四合大院,建有砖木结构前厅后楼两对面厦房,雕刻门窗;外跨车马园一座,堆柴放草,保管农具,喂养耕畜。农民住宅,川塬地区多为茅草房或土木结构厦房,每户平均不足3间;丘陵沟壑地靠崖凿洞,以窑为家;山区多为茅屋草舍,每户两三间,亦有窑洞,人畜混居,赤贫户几代同床者比比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翻身作主。1950年10月至1951年6月,全县开展大规模土地改革运动,摧毁地主剥削农民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没收其房屋7828间,分配给无房或缺房农民居住。从此,农民朝着有地耕、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的道路前进。 1954年以后,农民逐步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生产发展,生活得到改善,翻身后的农民开始修盖第一批新房,到1957年农村住宅面积平均每人达到8平方米。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随着人口无计划发展和盲目扩大公用房屋建设,忽视农民住宅建设,有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将农民住宅无偿平调后,改作公共食堂或办公,挫伤农民积极性,住宅建设停滞不前。 1961年10月~1962年春,县委、县人委根据中央《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对农村人民公社进行调整,确立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分配制度,生产和住宅建设得以恢复,到1965年每人平均新建住宅2平方米。此间,全县有南王、宝丰、新庄、程家崖、天王、寨子、双基堡、小村、旭光、明星、官村、广福等83个生产大队,对旧村进行初步改造,修建式样大体一致、砖土木结构房屋,有的大队开始向高层发展,兴建砖木结构二层住宅楼房。 1974年,城关公社贾家崖大队集体投资50万元,兴建两层住宅楼五幢,占地面积3003亩,共建砖混结构房屋260间,除大队留用6间办公用房外,其余每间700元出售给社员,解决全大队社员住房难问题。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推行,农业连年丰收,农民收入增加,“建房热”随之而起。仅1981年统计,全县农民新盖房屋25054间,每人平均面积近10平方米。房屋质量多为砖木结构大瓦房、平顶房。挖窑洞、建厦房者少见,城关公社西秦、贾家崖、光芒大队,有200多户农民住进两层楼房。 1982年8月,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村镇规划农房建设工作会议,针对农村“建房热”中乱抢、乱占、乱建房屋,造成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的严重问题,提出“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逐步建设”方针。并重申:农民房屋属生活资料,由农民自建、自用,产权归个人所有。从此,本县农村住宅建设按照新农村规划,稳步发展。 1984年,全县有4900户农民自筹资金692万元修建住宅,占总农户4.2%,建筑面积达277981平方米,其中两层以上楼房44784平方米,砖木结构占31%,混合结构占11%,累计村镇住宅面积达8428322平方米,其中楼房75384平方米,砖瓦房占8%,土草房占2%,其它结构90%。每户平均75平方米,每人16平方米。此后,每年全县约有5%左右的农户自筹资金,更新改造旧房,建筑新的住宅。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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