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旧志记载,县境在清代有香泉、赤沙、通洞、车辙(今废)、新街、底店(今废)等乡村集镇多处,或双、单日逢集,或三、六、九日逢集,常年交易,至今不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民自发在大村或交通要道口,摆摊设点、交易农副土特产品的集市贸易到处可见,特别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集镇规模有较快发展,今对其略记。 1.赤沙。集镇形成于民国年间,街道聚居百余户商家、店铺,双日集。民国二十五年(1936),陇海铁路宝天线动工后,驮运货物行人和小商贩增多,集日交易棉花、布匹、粮、油、牲畜和日用杂货等,并有中药铺、牛羊肉馆、客店、盐店等服务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赤沙乡(公社)人民政府设于此,先后通公路、通电,并在此设立小学、初中、高中、卫生院、医疗站、文化站、电影队等文化医疗服务设施,办起面粉厂、综合厂、农机站、修理部。驻地有邮电所、税务所、信用合作社、农行营业所、供销合作社、合作商店、贸易货栈、兽医站、工商管理所、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粮站等单位。双日逢集,每集上市约1500人,年交易额达百万元。 2.香泉。北魏孝明帝时(516~525)设南由县,其县城即在此。唐元和三年(808),南由县废人吴山县。清在此设巡检司,为陇南重镇。但因地处重山峻岭,交通不便,发展不快。民国二十二年(1933),街市仅有10户商家门面,且货物很少。抗日战争胜利后,山外小商贩陆续来此摆摊设点,集市交易渐兴。街上有中药铺、杂货铺、染坊、油坊等,双日逢集,交易粮食、牲畜等农副土特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香泉乡人民政府(公社)设于此,修通了公路,有小学、初中、电影队、文化站、卫生院、幼儿园、医疗站、兽医站、汽车站、粮站、供销社、信用社、邮电所、合作商店、贸易货栈、公安派出所,集日约500人上市交易农副土特产品,年交易额约36万余元。 3.通洞。今通洞乡人民政府所在地。集镇形成于清末民初,境内农民每逢二、五、八来此赶集,赤沙粮店、盐店在此设有分销店。陇海铁路宝天线修建期间,街上驻有几家包商,采购农副产品及药材,兼卖各种杂货,并有中药铺和客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乡人民政府在此办起小水电站、农具厂、材料加工厂、林药场、榨油厂、贸易货栈等乡村企业,街上有小学、初中、文化站、卫生院、医疗站、供销社、信用社、兽医站、公路养护队。集日有三四百人来此交易猪、羊、药材、核桃、大麻、柿子等农副土特产品及山货,年交易额在20万元以上。 4.城隍庙。今新民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四面环山,面积不大。民国二十三年(1934),当地民团头子蔡德江,令百姓供料兴修街房、戏楼,整修城隍庙后,改名福德镇。街长200米、宽6米余,街两头有过楼各1。街内除住有蔡德江民团外,设有杂货铺、中药铺、染房、客店,单日为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坪头镇辖,1965年增设新民人民公社,先后建起小学、中学、电影队、文化站、卫生院、医疗站、供销社、兽医站、信用社、农械厂和农机站。集日上市约300人,年交易额在1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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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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