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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7 14:49:19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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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六年(1937),陇海铁路通达宝鸡后,虢镇、凤翔大商行纷纷迁至宝鸡,从此县城私营商业日益兴旺,虢镇渐衰。民国二十六年(1937)以前,商行税收,捐款数额,虢镇占82%,县城只占18%。民国三十二年(1943),虢镇商行税捐数额由82%降为23%,县城则升为77%。三十四年(1945),虢镇再降至18%,县城升为82%,延续到宝鸡解放。县城为物资集散地,货源来路甚广,上海、天津、武汉、河南、许昌、洛阳、西安、咸阳、甘肃、兰州、天水、平凉、宁夏、固原、靖远、青海、南江、巴州、四川、成都、广元、贵州、昆明等10多个省、市、县的百货、丝绸、布匹、纸张、杂货、颜料、烟酒、文具、药材、皮货等物资经县城运销往返,互通有无。民国三十五年(1946),县城有百货、丝绸业99家,国药新药业52家,山货、干果业125家,油、盐、烟酒、食品业111家,行栈旅店、脚店业63家,估衣、杂货75家,粮食业52家,饮食菜馆21家,还有银行、银楼、铁器、木业、砖瓦、缝纫、照相、屠宰业等,总计商户1211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原宝鸡县城区划为市,虢镇成为宝鸡县治。1950年底,全县36个集镇有私营商业1198户,从业人员2985人,摊贩1512人。虢镇、阳平两镇私营商户为最多,占全县私营商户50%以上。 1955年12月至次年3月,对私营商业、饮食业、服务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按照党的“利用、限制、改造”政策,仅4个月将其改造为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的公私合营、合作商业。 1958年“大跃进”中,对全县商业网点进行调整,将仅存的摊贩自营点271个302人,减少到127个,分别组织起来,纳入各种形式的改造,私营商业逐年减少。十年“文革”,大批“资本主义”,私人经营的小商小贩摊点基本消失,代之于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遍布全县城乡。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对集市贸易实行开放政策,生产力进一步得到解放,消失多年的个体私营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如雨后春笋,发展很快。1980年,全县有私营商业164户,1981年上升到402户。1983年2199户,超过了1956年对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时的户数。1985年,全县私营个体商业为4967户;1986年为4476户,从业人员6127人,自有流动资金318万元;1987年为5350户,从业人员7603人,自有流动资金346万元。1989年为7750户,从业人员16776人,自有流动资金6952万元,总产值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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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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