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 1月15日,宝鸡县首次贫农、下中农代表大会召开,正式代表602人,特约代表53人,列席代表59人出席会议。 2月14~23日,县委召开县、社、大队、生产队四级干部大会,共4067名干部参加,西北局、省委、地委派工作组参加并指导工作。 是月,县委决定,在全县迅速掀起“学大寨,赶西秦”群众运动。 5月20日,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是月,政协宝鸡县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8月,县委和宝鸡地委“社教”工作总团在虢镇联合召开本县三级(县、区、社)干部大会,安排部署“社教”运动,动员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洗手洗澡,引火烧身”。 是月,宝鸡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作团成立。下设虢镇、鸡峰两分团。在虢镇、千河、周原、慕仪、杨家沟、阳平、宁王、蜀仓、钓渭、磻溪、清溪、八鱼、马营、天王14公社和县级机关开展点上第一期“社教”运动。 10月21~11月4日,县委以县功公社为试点,召开面上“社教”运动三级(公社、大队、生产队)干部会议,全社674名干部参加,有501人在会上“洗手洗澡”。 11月,本县从江苏、浙江调运回湖桑苗10万株,分配给丘陵区公社植桑1807亩养蚕。 是年,成立县防空战备领导小组,县功、坪头两区和虢镇成立人防委员会,各公社均设立防空指挥部。 1966年 6月18日,虢镇中学部分师生向学校领导贴出首批“大字报”,揭开本县“文革”运动序幕。 6月19日,县委向虢镇中学、虢镇小学、县医院、镇卫生院、县文化馆、县广播站等12个单位,派出由81人组成的“文革”工作组,并抽调30多名干部由县委1名领导带队进驻虢镇中学。 7月,县委抽调120名干部组成工作组,分片举办中、小学教师集训会。会上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办法,以所谓“红五类”(贫农、雇农、下中农、工人、革命干部家庭出身)、“黑五类”(地、富、反、坏、右家庭出身)划线,对所有教师进行分类排队,使教师队伍受到很大冲击,不少教师遭到批斗。 8月26日上午,虢镇中学学生高喊“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口号,在县委大门口“静坐”,要求赠发《毛主席语录》。 10月,县城虢镇一片骚乱,炮轰所谓“黑县委”之类的大幅标语遍及大街小巷,“红卫兵”及名目繁多的“造反派”组织停课、脱产“闹革命”。 “红卫兵”赴外串连。 是年,县城虢镇自来水站在门外建成,使34000多人吃上自来水。 1967年 1月1日,在少数机关干部支持下,以红旗中学(虢镇中学改名)为主,宣布成立“宝鸡县红色造反总部”(简称“红总”),并召开全县“抓革命,促生产”誓师动员大会。 1月22日,因西安大专院校学生在城关公社西秦大队搞串连,煽动社员停产“闹革命”,发生社员驱赶串连学生事件。24~26日晚,被赶者连续三次闹事,与社员发生武斗事件。 2月19日,县教育系统成立了“宝鸡县中等学校红色革命造反联合会”。 4月3日,县公安局拘捕煽动闹事的“造反派”支帮劳。 30日晚,“宝鸡县红色革命联络站”成立。 5月4日,红旗中学学生在县公安局大门口静坐,“绝食”,要求释放支帮劳。 6月,全县农村大部分社队出现观点各异、名目繁多的群众组织,如“战斗队”等,并纷纷进城搞串连、寻靠山,部分公社出现武斗。5日,“宝鸡县红色革命农民联合会”成立。 6月16日,解放军驻县“支左”(即支持左派群众组织)部队和县人民武装部(简称“人武部”)表态支持“红总部”“革命行动”。 8月16日,红旗中学发生较大武斗。次日,“支左”部队宣传车上街宣传,汽车被砸。 9月上旬,各派组织以“红总部”为核心,实现了名义上“革命大联合”。 10月22日,“红旗中学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成立。 11月21日,县城北门外发生大规模武斗,当场开枪打死7人,打伤19人,“红总部”在审讯所谓“俘虏”时,有许多人遭毒打和污辱。称虢镇“11·21武斗事件”。 12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支左委员会批准成立宝鸡县革命委员会。 15日,县革委会正式成立,并于20日在县体育场召开庆祝大会。 1968年 1月1日,县革委会政治部保卫组对外正式办公(址设县公安局)。11日,撤销公安局和县法院下属公安分局、派出所和人民法庭,设立工作站9处。 4月1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宝鸡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小组(简称“军管组”)。 6月,虢镇城东、西大街水泥路面铺设工程完工。 10月,县革委会派出工人、贫下中农“宣传队”先后进驻红旗中学及各初级中学,领导各校“斗、批、改”。 10月30日,县革委会决定,撤销军管组下属的9个工作站和虢镇机瓦厂派出所。 12月,县革委会发出通知,要求农村学校成立“贫下中农管校委员会”,派贫下中农代表长期驻校,领导学校一切工作。并决定所有公办教师统统下放到大队,改公办教师工资制为工分制,参加生产队收益分配。 冬,宝鸡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安置办公室(简称“安办”或“知青办”)成立。 冬,全县“清理阶级队伍”开始,次年春结束。 1969年 年初,将小学六年制教育改为五年制,中学由三三制改为二二制。 2月3日,县革委会在虢镇剧院召开欢送城镇居民“上山下乡”大会。 3月6日,县革委会在虢镇剧院召开愤怒声讨苏联武装侵略我国领土珍宝岛大会。 9月,宝鸡县人民防空指挥部成立。 10月15~19日,中共宝鸡县第六届党代表大会在虢镇剧院召开,成立中共宝鸡县委员会。 1970年 1月13日,恢复县水利电力局。 2月17日,县革委会保卫组改称政法组。 4月15日,恢复虢镇、县功、坪头派出所。 4月,县人民法院在虢镇体育场召开大会,对杀害知识青年金兰珠的罪犯杜贵林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是月,宝鸡县战备人防领导小组成立。 5月,县商业局、文教局、卫生局、工业交通局、民政局、农业局职能恢复,增设县计划委员会。 7月,冯家山水库灌溉一期工程动工。 8月18日,虢镇至宝鸡B846单路载波机一套安装完毕,并开通使用。 9月,恢复县财政局,增设县计划生育委员会。 11月27日,将坪头区所辖10公社划归宝鸡市辖。 1971年 4月28~30日,共青团宝鸡县第七届代表大会召开。 9月,县革委会决定,对1961~1963年精简下放到农村小学长期代课的237名教师招转为公办教师,并从9月1日起,恢复回队公办教师工资和商品粮待遇。 9月10日,县委设立“批、清”领导小组,组织批判极“左”思潮,清查所谓“5·16”分子。 10月16~19日,县委召开有1609人参加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1971)57、61、62、64、65、66号文件,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妄图投敌叛国罪行。 11月下旬,县委召开工作会议,检查中共中央“七·二四”布告贯彻执行情况,讨论安排“10·16”、“11·21”、“6·5”等武斗案件侦破查处工作。 12月8日,坪头区所辖10公社由市辖划归本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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