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建国后,人民群众思想和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新型、健康的人际关系开始形成,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各类新人新事不断涌现。
区第二初级中学的师生,坚持17年为一对盲人夫妇服务,节假日去帮助料理家务,读书念报,1988年被评为全国“助残先进集体”。果子市街小学少先队大队部1988年也因助人为乐事迹而获得全国少年工作委员会授予的“红旗大队”锦旗。该校少先队大队部从1972年起,组织少先队员照顾孤寡老人,每周轮流去打扫房间、提水、洗衣、买粮、买煤,逢年过节时还为老人表演文艺小节目。
近年来,随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拾金不昧在青少年中表现得尤为突出。1990年3月,市五金交化公司贸易大厦职工梁军在工作时发现电梯内有乘客遗失的装有人民币32000元的提包,送还失主。北大街烟酒杂货第二门市部营业员苏惠,拾到3000元现金,寻找失主,不留姓名。他们的事迹的在人民群众中传为佳话。
见义勇为的社会道德行为受到群众讴歌、赞扬。1990年4月,在韩家湾集贸市场上,因庄基问题曾与村长发生过矛盾的白庙北村农民姚某,手持菜刀欲对村长的女儿行凶报复,在紧要关头,农民曹柱通上前阻止,在搏斗过程中,头部和右手被砍伤,仍坚持制服了凶犯,当年被评为陕西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1989年11月18日,甘肃省环县山城乡刺绣枕芯厂一辆载药枕、棉布的卡车行至周陵乡大寨中心小学门口时突然着火。该校200余名师生奋不顾身上前灭火,抢卸货物,许多师生手被烧伤,衣被烧烂。由于抢救及时,避免了车上备用汽油桶爆炸的严重后果,师生谢绝了驾驶员的2000元酬金,中共环县县委、县政府为此寄来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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