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三秦游网>>民俗风情>>正文
秦都区发型习俗
2011-10-30 15:08:54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 更多
    进入民国时期,开始剪掉辫子。这时大多数男子留的是“短刷刷”,即四边剃光,长发留于脑后,但不得超过脖项,后改为剃光头,此地称“光葫芦”。未出阁的女子留一根长辫子,垂于脑后,辫根及辫梢用红绳结扎。女子结婚称“上头”,改变发型,将头发在脑后挽一个发髻,盘成椭圆形,外用马尾或线、丝织成网格套住。
    解放后,姑娘们多留双辫子,发辫分成两绺,结成两条大辫子。婚后剪成齐耳短发。俗称“剪发头”。年龄稍大的还挽发髻。到了80年代,未出嫁女子留“荷叶发型”,有的披发。结过婚的年轻妇女,大都烫发或在脑后用头绳、绸子挽成一撮。也有未出嫁的女子烫发。年龄较大的妇女,大都剪掉了长发,留剪发头。青年男子在解放初的发型有青年头、中分头、偏分头、一边倒、小平头、大背头等,到了80年代,有长头发、长鬓毛、烫发。农村有些上了年龄的男子仍剃“光葫芦”。

编辑:秦人
相关链接
三秦影像
更多
 
三秦概况 |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投稿 | 友情链接 | 意见反馈 | 信息纠错 | 推广合作 | 合作伙伴
Copyright@2010-2011 三秦游网(陕西文化旅游网) WWW.SANQINYO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陕西省内网友交流QQ群:
三秦游群①:3532197   三秦游群②:24288209
三秦游群③:81817349  三秦游群④:70760386
陕西省外网友咨询QQ群:
三秦游群⑤:146721821 三秦游群⑥:146721821
三秦游群⑦:146722016 三秦游群⑧:146722047
联系/合作电话:18966730327 陕ICP备075012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