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三秦游网>>概况介绍>>正文
陈仓区医疗卫生管理(1)
2011-10-19 0:12:45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 更多

第一节 公费医疗
    1957年,成立宝鸡县公费医疗预防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县公费医疗管理工作。
    从1966年,公费医疗由县卫生局代管。1985年5月,成立宝鸡县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县卫生局。
    1957年,县公费医疗预防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宝鸡县公费医疗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公费医疗:
    1.县、区、乡行政、党团、群众机关及农、林、水、牧、文教、卫生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以及上述机关单位的调干和财政供给的编外、脱职、休养人员。
    2.在乡(指户口在农村)二等以上残废军人,由国家供养的人员。
    3.其他经上级批准,有明文规定的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
    按照“统一掌握,分片管理”的原则,由县卫生科对全县公费医疗进行统筹、统支和全面掌握运用。另又根据县、区、乡各级机关单位的具体情况划分为若干个管理单位,进行分片管理。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到指定的医疗单位治疗,费用在所属的管理单位报销。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派人对各管理单位报销的公疗费经过审核后,按照规定指标拨款。
    1982的,公费医疗经费超支6.7万元;1983年超支17.5万元;1984年超支20万元以上。1985年,县财政局、卫生局联合制订了《改革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意见(试行稿)》,对公费医疗制度作了改革,废止了过去那种“花多少报多少”的做法。按照工龄逐月将公疗费连同工资发给本人,由个人自行掌握。规定:工龄10年以下者,公疗费每月3元;11~20年,每月5元;30年以上者(包括离休人员及现职县团级领导),全额报销。此办法从1985年1月1日起实行。
    1984年,全县公疗费支出387900元。1985年,公费医疗实行改革后,全县有82个单位、6195人享受公费医疗,全年支出公疗费816094元。
    1986年5月1日,对公费医疗制度又进行了修改。规定:工龄10年以下者,公疗费每月4元;11~20年,每月6元;21~30年,每月8元;30年以上者(包括离休人员及现职县团级领导),全额报销。本年,全县享受公费医疗人数6612人,支出公疗费844723.11元。1987年,有7221人享受公费医疗,支出公疗费1017755.01元。到1989年,全县享受公费医疗人数达7492人,比1988年增加209人,支出公疗费1341511.69元。
第二节 药政监督
    药品检验所
    1962年,县卫生局设兼职干部负责药政管理工作。
    1964年10月,宝鸡县药品管理委员会成立,办公室设于卫生局,人员2名。在天王、马营、贾村、县功、坪头等6个医疗辅导区分别成立了药品质量监督中心小组。次年,全县各医疗单位确定了药品监督员,计100名,颁发了《药品监督检查证》。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药品管理委员会及药品质量监督中心小组处于解体状态。部分工作由县卫生局业务股承担。
    1979年,宝鸡县药品检验所成立,址设县医院。1985年,定员5人(其中药师3人),另外,聘请1名退休的主管药师为顾问。1989年,增至6人(其中药师4人)。设有化学检验室、中药室、生物测验室、仪器室及简易动物室。房屋面积82平方米。有自动旋光仪、电泳仪、分析天平、电冰箱、细菌培养箱、酸度计、高温炉、净化台、紫外分光光度计等主要器械28台(件)。自制中草药标本720瓶(种)。
    1984、1985年,药检所分别被评为省、市药政药检先进单位。1988年,又分别被卫生部、省卫生厅评为药价工作、药品监督管理先进单位。
    药政管理
    六十年代初,县医院为逐步加强药品管理,中、西药房均建立了“三查”、“三对”、“两交待”的用药制度(三查:查处方有无配伍禁忌和剂量是否正确,查各科室领药单是否完整,查药品质量规格。三对:核对发出药品与处方是否相符,核对瓶签和药袋书写有无错误,核对病人交费。两交待:向病人交待服药方法,交待注意事项)。
    1965年8月,县药品管理委员会组织33名监督员,对全县各医疗单位进行了一次药品质量检查和审价工作,指导各医疗单位建立了药品管理制度。特别加强了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建立了“五专一审批”制度:专人、专柜、专锁、专帐和专方(或双方)使用,订购办理审批手续。同时加强了对毒、剧、限药品及贵重药品的管理。
    1971年9月18日,县卫生局、商业局联合发出《关于毒、剧、限药品管理权限问题的联合通知》,要求各单位切实做好毒、剧限药品的管理工作。
    1979年12月,县卫生局、商业局、供销合作社共同做出决定,撤销了不懂药品管理及经营不善的石羊庙、贾村、蟠龙、金河、马营、硖石、甘峪、晁峪、固川供销社医药批发部。
    1980年4月15日开始,药检所对各医疗单位、医药批发部、零售店及职工医院等41个单位的药品和制剂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出24个单位有天麻、砂仁等13种假冒中药材,价值8千余元,分别责成县医药公司和购药单位予以销毁。
    1982年,全县医疗单位配备药品质量监督员42名。为各产、供、销单位建立了药品质量监督档案。同年,根据卫生部关于淘汰127种药品的通知精神,全县各医疗单位按期进行了清理,淘汰药品68种,价值7583元。

[1] [2] 
下一页


编辑:秦人
相关链接
三秦影像
更多
 
三秦概况 |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投稿 | 友情链接 | 意见反馈 | 信息纠错 | 推广合作 | 合作伙伴
Copyright@2010-2011 三秦游网(陕西文化旅游网) WWW.SANQINYO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陕西省内网友交流QQ群:
三秦游群①:3532197   三秦游群②:24288209
三秦游群③:81817349  三秦游群④:70760386
陕西省外网友咨询QQ群:
三秦游群⑤:146721821 三秦游群⑥:146721821
三秦游群⑦:146722016 三秦游群⑧:146722047
联系/合作电话:18966730327 陕ICP备075012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