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听取和审查了上届执委会预决算情况的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三届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
1956年1月16日至20日,召开三届执委扩大会议,按照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政策,就进一步教育私营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会后,私营工商业者普遍递交了赞成公私合营、要求合作的申请。是年,全县实现了私营工商业者按行业合作经营,推动了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发展。
1957年4月26~30日,召开第四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全县工商业者积极贯彻省工商联二届会议精神的《工商联组织简则》,选举产生了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27人。同年12月,召开第四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布置和讨论了在全县工商界开展反右斗争、全民整风运动。12月4日,县工商联整风领导小组成立,开始全面整风。
1962年1月,召开第五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本届执行委员会,委员27人;协商并建立了县工商联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和家属工作委员会。1966年10月,在工商联五届六次执委(扩大)会议上,通过了“公私合营企业改为国营企业、一律取消资本家定息、一律撤销资方代表,大型合作商店有条件、有步聚地转为国营商店”的决议。
“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县工商联机关房子被侵占,6名工作人员调离。从1967年9月后,县工商联活动停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1980年清退了工商联全部财产和被中断的定息,并抽调专人与工商界人士积极筹备,以恢复县工商联组织。1983年初,召开了会员大会,到会74人,选举成立了工商联宝鸡县会员领导小组。在筹备委员会和会员领导小组通力配合下,于1985年11月27日至28日,召开了六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了筹委会及会员领导小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六届执行委员会,委员27人,常务委员11人。并通过了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商联工作的决议。
1989年3月7~8日,召开了工商联第七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七届委员会(委员17名)。大会指出,在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工商联工作要更好地发挥民间对内对外的商会作用。
县工商联历届执行委员会主委:赵建文(商务会)、牟芝(筹委会)、张义宽、刘铨。
第七节 归侨、侨眷联合会
1982年9月23日,本县侨联第一届代表大会召开,成立了宝鸡县归侨、侨眷联合会,会上讨论通过了《宝鸡县侨联章程》;选举产生产了第一届委员会。江日升任主席。是年,全县有侨联会员121人。其中有缅甸、印度尼西亚、越南3国的归侨3人;有在美国、日本、印度尼西亚、缅甸、新西兰、新加坡、苏联、朝鲜、马来西亚、南朝鲜、加拿大、象牙海岸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眷属30人;有港澳同胞眷属和在台人员眷属、亲友88人。
1987年11月23日,召开第二届侨联代表会,出席代表34人。大会审议和通过了江日升代表上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委员会。
1984年至1987年,先后接待安置被蒙古当局驱赶回国华侨33名;安置朝鲜归侨2名。并发展菲律宾、西德、毛里求斯、比利时、意大利、蒙古等国家和地区的华侨眷属、港澳同胞眷属会员10人。是年底,全县侨联会员总数达到166名,并建立了6个基层侨联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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