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党代会
民国三十四年(1945)10月28日至29日,国民党宝鸡县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在县党部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100多名。大会通过了《向总裁致敬电》,县党部书记长蔡鸣琦作党务工作报告,县长杨炳南做施政报告;分组审查了代表提案;选举执行委员会委员7名,蔡鸣琦任书记长;选举监察委员会委员5名,张屏轩任常务监察。同时选举出席省第一次党代会代表3名。
民国三十六年(1947)4月10日,国民党宝鸡县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代表按照区分部党员人数多少确定,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者选两名,20名以下选1名。书记长马伯理为大会作党务工作报告,常务监察张屏轩作监察工作报告,县长孙宗福作施政报告。此次代表大会选举执行委员会委员5名,马伯理任书记长;选举监察委员会委员3名,张屏轩任常务监察。
第三节 主要活动
民国二十五年(1936)12月,“西安事变”爆发。翌年1月,本县旅省同学约25人,返县进行抗日救亡宣传。县党部惧怕抗日群众,弃城西逃。学生们在县党部门口挂起“宝鸡县旅省同学抗日救亡宣传队”牌子,印发抗日传单,张贴标语,并在1月28日,召开了有学生、商民、公教人员约万余人参加的“一·二八”抗战5周年纪念大会。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牛春绍慌恐不安,秘密策划并勾结当地国民党驻军,准备逮捕宣传抗日救亡的学生,镇压群众抗日运动。因其行动泄密,学生闻讯转移。
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七”事变后,10月,县党部主持成立了“宝鸡县各界抗敌后援会”,县党部书记长任后援会副主任(主任由县长兼)。是本县在国共两党合作形势下开展的第一次官方宣传抗日活动,并在开办战时教育训练班、动员青壮年参军参战、大力抵制日货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于人民的工作。但是,处于反共需要,在抗日救亡运动推动下,县党部扩充组织,壮大队伍,强令地方保甲长加入国民党,其组织发展工作开始向乡村劣绅、城镇商贾扩展。
民国三十一年(1942),县党部根据蒋介石拟定的《新生活运动纲要》成立了本县“新生活运动促进会”,县党部主持的促进会配合国民党反动派,积极进行反共宣传,麻痹人民抗日意志,对共产党进行文化围剿。民国三十二年(1943),县党部配合宝鸡警备司令部对共产党人进行大搜捕,本县有9人遇难,其中3人(田景福、李百诗、李春华)是被县党部逮捕的。
民国三十七年(1948)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出击西府,县党部乱了阵脚,埋掉和焚烧了国民党在本县的档案材料,其党政要员弃城西逃。后因内部斗争激烈,其组织基本瘫痪,直到宝鸡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