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污染治理
本县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始于《环境保护法(草案)》公布后的1981年,在大力宣传贯彻“谁污染,谁治理”方针同时,对一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含小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规定,制止新污染源再产生;对旧有企业污染严重者,采取征收排污费办法限期治理,收到良好效果。1982~1985年,全县总投资435.1万元处理工业“三废”污染,使35个企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三废”排放,基本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有49个污染严重单位,治理污染工程项目115个,使“三废”有害物质大量减少。群力无线电器材厂对油排放浓度通过改建处理后,每吨油的排放浓度降低到0.613毫克,化学耗氧量(COD)仅含39.9‰;电镀废水每吨含氢化物离子(CN-)浓度降低到0.00367克,含一氧化碳(C0)为0.69‰,均低于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宝鸡市磷肥厂对磷肥生产工艺进行改造,将原硫酸生产中的二氧化硫(SO2)转三氧化硫的一转一吸,改为二转二吸,使转化率由91%提高到99%,大大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虢镇镇东阳造纸厂对污水采用多级过滤方法,进行一纸处理,年收回纸浆200多吨、价值约4万元,废水悬浮物由原379克降低到277克,化学耗氧量由原634克降低到416克。渭阳柴油机厂、群力无线电器材厂、西北有色金属机械厂、国营四四零一厂等职工医院,对含菌污水均采用较先进的技术进行水净化处理,效果明显。省虢镇氮肥厂1984年投资7万元,采用碳渣滤池生化法,对造气废水进行处理,使排放的废水中氰化物、硫化物有害物质降低到国家允许指标。
1987年,县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规定》和《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把好“三同时”审批关,全年共审批新建项目13个,总投资2395.01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72.31万元,新增废气处理设施16套、废水处理设施6套,当年新增废气处理量约4000万标立方米,新增废水日处理量700吨。到1989年,全县大中型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0%以上,乡镇企业执行率在70%左右。据不完全统计,1986~1989年各单位用于老污染源治理的资金达700多万元,完成污染治理项目136个,许多企业结合技术改造,开展资源和能源综合利用,大大减少工业“三废”排放量,增加企业效益。1989年,全县工业废水排放量由1986年2406.5万吨减少到2355.6吨,废水处理率由9.25%提高到28.8%,废水污染物削减量在30%左右;工业废气处理率由1986年34.1%提高到67.37%;工业废渣综合利用量由1986年2.48万吨提高到6.32万吨。全县有95%以上锅炉装有除尘设施、有47%窑炉进行技术改造后,平均除尘效率在80%左右。此间,在县城通过集中供热,发展煤气、沼气和绿化、美化等综合整治措施,使城镇环境污染有所改善。特别是虢镇排污染首期任务完成,基本解决了李家崖境内污水横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