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监理
交通监理,初称汽车监理。民国时期的汽车监理由国民政府统一管理。民国二十五年(1936),西汉公路通车后,西北公路管理局汉中办事处设宝鸡车辆监理站。民国三十四年(1945),正式成立宝鸡车辆监理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旧制。1970年5月,公路管理和交通监理业务下放到县,成立宝鸡县公路交通管理站。1979年5月,交通监理同公路养护业务分开,在虢镇西门外成立陕西省宝鸡交通监理站,下设虢镇、县功、潘家湾3个车辆查验站,1985年12月,改名为陕西省宝鸡交通监理所,下属3个查验站,改名为交通监理站。负责本县汽车、驾驶人员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和汽车养路费征收工作。
一、交通监理
1.驾驶员管理:考验驾驶员执照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开始,由宝鸡监理所每月考验一次。次年改为每半年考核一次,后又改为每季考核一次,执行至宝鸡解放前夕。
2.驾驶员培训及考核:五十年代,培训机动车驾驶员,以思想进步,工作积极,作风正派,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高小文化程度为条件。合格者准予领取学习驾驶证,持证者“投师跟车,以运代培,以老带新,随车传授”。学习3个月后转入实习期,为6个月,实习期满经测试交通规则,地理及机械常识、桩考、路考均合格后,由带培师傅提出意见,单位做出政治思想及技术鉴定,上报监理部门进行审查考核,合格者发给机动车驾驶执照,方可驾驶车辆。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举办培训班进行培训。八十年代,除年龄、身体条件符合规定外,取消了政审,面向社会,举办专业性质的汽车驾驶员培训队,以适应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需要。
3.驾驶员考核及发证:五十年代初,驾驶员分为学习驾驶员、职业驾驶员和普通驾驶员三种。1957年始,实行驾驶员升等考试,职业驾驶员分为三等、二等、一等。考试科目;汽车原理机械常识。统一命题,定期进行桩考和路考。经审核全面符合条件者,填写驾驶员执照,在监理所领取。
4.驾驶员审验:每年定期举行一次驾驶员审验。合格者换发新照,对年老体弱不宜继续驾驶者,调销其执照。两年未经审验,调销其执照。未经考试,冒领或伪造涂改执照者,按违章处理。驾驶员申请换照和补照,与存档符合,照章收费后发给新照,并负责管理驾驶员考核档案。
二、车辆管理
车辆,按用燃料分汽油车、柴油车和煤气车。按使用分为载重车、大客车、小客车、自卸车、牵引车、越野车、农用车、特别用途车。按监理业务分为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二、三类机动车、轮式拖拉机、电车、革新车、轻便机器脚踏车、电瓶车。牌证分为正式号牌、试车号牌和临时号牌。牌证编号,前列两位数是省(自治区)、市代号。后五位数的第一位数字为地区代号。以后四位数字,为车牌编号。驾驶证编号与车辆牌号相同。车籍变更,停驶或报废,均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三、车辆检验
车辆检验分为初次检验、年度检验和临时检验。
初次检验,是车辆申请领取行驶证时的检验。检查合格后,填写《机动车异动登记表》,始建车辆技术档案。
年度检验,对已领牌证机动车每年进行一次。
临时检查,是机动车领用临时号牌或车辆遭受严重破坏,经过修复或涉及车身设备,主要机件变更以及监理机关认为必要时进行的检验。
1985年,本县受检验的驾驶员1617名,其中:各种汽车驾驶员1202名,其他机动车辆驾驶员415名;年检审机动车1467辆,其中:汽车945辆,其他机动车522辆。
1987年,全县受检验的驾驶员1874名,其中各种汽车驾驶员1414名,其他机动车驾驶员460名。
1989年,全县受检验的驾驶员1971名,其中各种汽车驾驶员1644名,其他机动车驾驶员327名。年检审机动车1788辆,其中汽车1061辆,其他机动车727辆。
四、交通安全管理
交通安全管理包括:交通安全设施;群众性交通安全组织;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常性和季节性交通安全检查;安全活动的开展;监督路政管理;纠正交通违章和事故处理等。
1980年到1982年,经交通监理站检查纠正的交通违章达5309次,发生交通事故243起,其中:重大事故两起,大事故69起,属于驾驶员违章操作的127起(占事故总起数52.26%),行人、乘客过失者74起,死亡68人,重伤99人,经济损失71095元。1988年县交通监理站移交县公安局交通治安大队负责管理。
重大交通事故案例记述
1.1961年3月14日下午4时6分宝鸡无线电工业学校司机李训华驾驶24-20120号4吨解放牌货车,由太白运粮返回宝鸡。由于驾驶室还乘座有助手华春福、干部聂福金,司机操作受限、车速过快,行至潘磨路18公里+100米拐弯处车辆翻下9米深的马尾河中,四轮朝天。粮食倒入河内,驾驶室3人当即死亡,车辆略有损伤。
2.1978年5月22日,杨家沟公社西高泉大队四队社员张引怀驾驶24—20769号手扶拖拉机给虢(镇)石(羊庙)公路拉沙石。同时队长张甲良带领6辆架子车也给虢石路拉沙石。返回时,手扶拖拉机违章牵引6辆架子车于后,拖拉机、架子车上坐张甲良等13人。车行至引渭渠54公里处,由于操作不当,拖拉机连同6辆架子车翻入引渭渠内,除驾驶员张引怀甩到渠岸外,其余12人均甩人渠内,当时水深约3米,队长救出1女1男,1男青年自救出水。当场淹死甩死7人,其中男2名:谭宗礼21岁,张拴堂17岁;女5名:毛于凤38岁,谭录课30岁,16岁的谭青娟、17岁的谭拴娟、26岁的强宾艳尸体顺水而下,尚未找到。
事故发生后,县农机监理站认为属意外事故,县民政局给死难者进行了社会救济。生产队长张甲良带领车拉砂石,对驾驶员违章驾驶、牵引不制止,酿成重大事故,负有不可推卸责任,判处3年徒刑,司机张引怀判处2年徒刑。
3.1981年3月29日凌晨2时许,省水电工程局汽车队驾驶员赵润来,驾驶24—11609号江淮牌大货车(核定8吨)从蒲城上王公社西芳大队拉运其岳父辛四海、姐夫何双兴、弟赵润仓和同队社员赵治富、马振武等人收购的红薯6.4吨去宝鸡出售。出车时驾驶室违章超坐5人(规定4人),经渭南、西安、咸阳,当天上午11时24分,行至西宝北线150公里+800米下坡转弯地段(虢镇北坡),由于司机思想不集中,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转弯时操作不当,措施不力,在超越同方向牵骡子靠路右边行进的周原公社东王五队社员王振东时,汽车右前指示灯与骡子左胯擦碰,骡子受惊向外挤靠,将牵骡人甩倒在公路右边水沟外的土坎上,汽车驶出路肩,跨过水沟,冲过85厘米高的土台,腾空窜出19.3米,与距引渭渠岸6.5米高的土台接触后,翻入5.8米深的引渭渠内(当时水深3米,汽车坠落垂直高度24.2米),酿成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当场死亡5人,辛四海,男,60岁;何双兴,男,40岁;赵润来,男,30岁;赵润仓,男,28岁;柯金海,男,31岁。王振东、马振武2人重伤。赵治富轻伤。车辆严重损坏,系一起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带来惨重损失的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4.1981年8月27日下午3时许,坪头镇营头渭河渡口,河水暴涨,正值中学生到校日和中专考生发榜日,过河人多,管理松散,上船40余人,严重超载,加之渡船年久失修漏水,船刚启航,揽绳底锚桩断,船脱离航道,顺水而下时浮时沉,乘客惊慌失措,纷纷跳入河水,会水者游水生还,学生胡宝霞(女,18岁)、晁文源(男,17岁)、任清平(男,17岁)、杨和平(男,18岁),社员陈虎代(男24岁)5人溺水而死,尸未找到。社员周蔡文(男,27岁)抢救上岸窒息身亡。船公贾明华(男,50岁)坚守舵位,船在庙沟村黑口滩旋窝中毁、人亡。
5.1983年5月5日下午5时,贾村公社指派建筑队驾驶员唐勇(无载客证记录),驾驶24—28595号柴油解放牌大卡车,驾驶室及车厢共乘坐12人,去虢镇拉材料,行经铁道部重油库区专用公路线与陇海铁路复线交叉路口石羊庙道口时发现南侧铁道上2177次货车由东向西奔驰而来,唐即停车,火车通过后,唐即启动车辆爬上铁道北线。此时,铁道北线上由西向东的132次列车呼啸而来接近道口,一声巨响,汽车被推出21米后,翻于5米深路基下,当场死亡7人,抢救中死亡1人,重伤3人,汽车报废。
6.1985年8月16日晚8时24分,西安市新光建筑工程处私车主魏明雇用驾驶员郭林学驾驶24—17901号解放牌大货车,给宝鸡金台商店送货,返回途中,行至西宝南线155公里+500米处(双基堡西),时岐山县工商银行蔡家坡办事处职工亢少利无证驾驶24—21729号嘉陵牌摩托车,后座乘坐本单位炊事员蔡计锁去虢镇观看篮球比赛,郭会车时猛踩刹车,由于下雨路滑,又超速行驶,使汽车产生横滑,致亢少利驾驶的摩托车与汽车大箱后角及后牌照明架相撞,把亢少利(男,23岁)、蔡计锁(男,28岁)连同摩托车撞翻在路,两人严重颅脑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酿成一起重大交通事故。
7.1987年3月2日凌晨2时,本县天王镇柏坡村三组村民马文书(持农田驾驶证)驾驶加大皮带轮的25—宝鸡02680号东风12型手扶拖拉机,装载面粉1吨,违章乘坐5人,从柏坡村出发去太白搞副业。车行至潘家湾后,改由车主李金科(驾驶证号07253)驾驶继续前进。爬坡行至潘磨公路6公里+480米右转弯处,由于车速快,私自改装加大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差,操作失误,致使手扶拖拉机翻在27米深的崖下掉入2.5米的水潭之中,当场死亡4人:驾驶员李金科(男,20岁),乘员李绪才(男,25岁)、王金别(男,38岁)、刘喜虎(男,41岁)。乘员马文书身负轻伤,李列财跳车脱险,车辆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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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