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幼林抚育
本县农民在植树造林后,对幼苗历来有精心抚养良好习惯。民国时期,幼林规模较小,农家以房前屋后零星树木抚育管护较多,特别对桃、杏、核桃、柿子、梨、椒树等经济林木管护更加精心,灌水、施肥、修枝整形,每年都要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广泛宣传分不同林种,科学育林,不断提高农民科学抚育知识,幼林抚育得到重视。多数在造林前进行整地,造林后按照幼苗生长情况,每年进行一二次除草、修枝打杈。抚育重点和方法各不相同。以用材林为目的的幼林抚育,除施肥、灌水、防治病虫害外,在幼苗生长期注意修枝打杈;以获取果实为目的的经济林,除施肥、灌水外,按照幼树生长期不同需要,搞好整形和修剪,进入盛果期后,要进行摘花疏果(坪头、新街等地农民在冬季,采用机械砍伤主干办法促进花椒、山杏早结果实)。从1955年开始,全县每年抚育幼苗约1~2万亩。据五个国营林场调查,抚育过的用材林,生长高度比未抚育幼树高5~10%,且生长旺盛,经济林减少了隔年挂果现象。磻溪乡张上原村对1958年栽植的核桃等经济林,每年坚持施肥、灌水、修枝打杈、防治病虫害,六七年后核桃挂果,破除了“桃三、杏四、梨五年,想吃核桃得九年”的民谚。1983年,周原、慕仪、石羊庙等乡,对新栽泡桐进行摘心抹芽,树冠变小,分枝明显减少,生长高度比未抚窗树增高30~50%。1980年春,县级机关干部在虢(镇)十(里铺)公路两侧栽植的水杉,交通部门及时浇水管护,五年后最大树胸径达18公分。
第四节 森林抚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本县森林处于恢复时期,从五十年代后期开始,小面积抚育人工幼林,大面积天然次生林抚育,始于1963年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视察小陇山林业局次生林抚育改造之后。
更新改造:1963年,凤阁岭林场在上沟工区按照一山一沟、集中连片更新改造天然低产林方法,对碾盘沟1256亩次生林进行抚育改造。抚育后的天然低产林,据在黄家什字工区调查,阳坡六年生华山松高1米,七年生高1.85米。1970年以后,本县森林抚育更新改造先后在潘家湾、冯家河、八里庄、坪头等林场逐步展开。天然森林之抚育,一般采取有计划、有步骤,按沟按坡,由近及远,由易到难,按顺序进行。据统计,1963~1984年,全县五个国营林场共抚育改造次生林89992亩,出材71441立方米,经济收入达491万元,盈利221万元,平均每亩收入24.7元。到1989年,国有次生林抚育改造累计面积已达14.17万亩。香泉乡南峪村背靠指破山和大水川天然林腹地,森林资源十分丰富,全村156户农民,经营4600多亩森林面积。过去农民盖房、做家俱用材,只要村上研究同意,都可进入集体山林破伐,年复一年,光砍不栽,森林资源连年减少。1974年,原大队党支部书记郭有提出“伐一株,栽三株”办法管护森林,坚持不断,到1985年已补栽刺槐7万多株(折合面积约75亩),绿化了七里沟一条山沟,收到较好效果,新造刺槐林有47亩成材,每亩蓄积量平均9.2立方米,平均树高14米、胸径10.7厘米,总蓄积量423立方米,价值达4.23万元。
封山育林:封山育林是利用林区较好自然环境,在没有人为干扰条件下,依靠林区本身力量培育森林的一种好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本县采取全封、半封、轮封等办法,对荒山、疏林、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新造幼林,进行自然封育,收到显著效果,到1985年全县累计封育面积达50多万亩。潘家湾林场潘(家湾)磨(坊沟)公路19~30公路段,过去因公路修建,有61500亩森林遭受严重破坏。1972年县上在19公里处分别设立工区和检查站,固定专人封育管护,到1981年森林植被全部恢复,覆盖率由30%提高到80%,亩蓄积量由原来2~4.5立方米增加到4.23~10立方米,林分组成由原来栎类、山杨纯林变为杨、栎混交林。冯家河林场牛头山工区1972~1974年营造的油松幼林,固定专人管护,至1985年平均树高2.3米,胸径4~5厘米。八里庄林场杨家河工区开展封山育林之后,大部分森林林相恢复到六十年代以前水平,据初步测量每亩产材4~5立方米。“文革”动乱十年,在“以粮为纲”影响下,大片林木被毁,变成粮田,封山育林处于停顿状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总结毁林种田经验教训,调整农林牧关系,合理利用与开发土地资源,逐步引导农民退耕还林,恢复林业生产,到1985年全县已退耕还林面积达41842亩,封山育林出现新局面。是年,全县封山育林面积53737亩,到1990年累计面积达24.80万亩,其中当年新封育面积285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