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植树造林
本县民间植树造林由来已久。据民国十三年(1924)《陕西各县政治视察汇刊·一卷》植树调查表统计,“本年植树30053株,成活18900多株”。但调查报告又称:“表列本年植树30053株、成活18900多株,多不相符,大凡近渠河之村庄,旧树新树皆有,其余虽新植小树,为数无几。”报告又称:该县中部气候温和,养桑甚宜,因桑树甚少,故养蚕之家无多。现已商由实业经费项下拨银四百两,将原有桑园重新整理,切实保护,并多植桑秧,以便分发各区人民栽植。
据省林务局档案资料统计,民国二十三年(1934),县府动员渭河沿岸群众在沙滩造林24595亩,在岸边植树324000株。民国二十六年(1937)3月12日,县城(今宝鸡市区)商民、工人、职员、学生为纪念孙中山逝世,出动千余人在城周围和宝(鸡)凤(翔)公路沿线植树1.8万余株。以后,每年3月12日群众都自发植树造林,以示缅怀先驱。主要树种,川塬地区多为杨、柳、槐、梧桐、椿、榆等种类,山区为桑、楸、楠、柞、栎、柏、杉、橡、椴、漆树等。果类有山梨、胡桃、栗、桃、杏、柿、石榴、苹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五十年代初,本县植树造林以绿化环境为主,发动群众在房前屋后、村庄、地边及河堤栽植零星树木或小片林。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植树造林以集体为主,社员零星植树为辅,坚持常年与春、秋两季突击植树造林相结合。
1958年,省林业设计院对赤沙公社冯家河地区进行总体设计,按流域进行治理。是年,建起冯家河林场,育苗43亩,营造刺槐林2301亩,到1982年已培育成材,开始间伐利用。此间,天王公社天王大队制定农田林网化工程规划,推动全县农田林网化建设。
进入六十年代后,一些社队(特别是山区)组织起各种形式绿化荒山专业队,常年坚持吃住在荒山野岭,育苗、造林、管护,使荒山逐渐变样。磻溪乡张上原村位于秦岭北麓草坪山下,这里森林屡遭破坏,成为一个“有女不嫁张上原、烧柴要进十里山”的穷山村。1963年大队培养林业技术员,办起林场,组织专人育苗、造林、管护,到1978年造林保存面积2900亩,其中油松130亩、刺槐1000亩、杨树300亩、苹果和核桃等经济林木130亩,“四旁”植树10万株,全村呈现出“近山、低山、花果山,高林林荫遮住天;一渠清水引上原,土地修得平展展;吃水不下五里塬,烧柴不进十里山。”1983年被宝鸡市评为造林致富十典型之一。蜀仓乡五一林场,位于秦岭北麓石榴山下,从1965年5月1日建场后,坚持“以营林为基础”,营造以刺槐、油松为主用材林,至1982年累计达5300多亩,占荒山面积70%以上。其中营造较早的1200多亩速生丰产林,1976年已开始间伐利用。此间,干部、职工、学生、解放军指战员和街道居民义务植树从未间断,1966年在虢镇渭河两岸栽植芭茅草和芦竹,建起一条长达10公里护岸林带,1968年县级机关又出数千人,在渭河沿岸栽植各种竹林,但由于缺乏管护,收效甚微。
七十年代,全县植树造林进入由一个队或几个队联合向公社连片造林发展时期。此间,提倡科学造林,讲究质量,强调管护,收效明显。天王公社位于秦岭北麓渭河南岸,是本县主要产粮区之一,过去片面强调抓粮食生产,粮食亩产始终徘徊在200~300斤之间。1956年以后,公社党委逐步把农、林、牧放在同等地位,到1978年全公社造林1.52万亩,占宜林荒山面积60%,发展核桃等干果1000亩,以苹果为主的鲜果5000亩,植桑512亩,嫁接大枣21万株,栽植毛竹60亩。林业发展为农业提供768万元资金,促进全社农、林、牧、副全面发展。此间,国营林场造林,由山外浅山区向深山区发展,且抓适地、适时、良种壮苗、细致整地、认真栽植等环节,成活率大有提高,十年共造林54931亩,占国营造林面积79%,完成本县“三北”集体造林总体设计任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林业“三定”政策落实,各地植树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极大地加快绿化荒山荒坡步伐。1980年3月,本县首次采用飞机播种造林办法成功后,到1988年先后八次在马尾河、燃灯寺、山神河、坪头、腰崖山、白雀寺、王家庄等地广人稀、荒山面积大地区,飞播造林208300多亩,其中有效面积59700亩。据1985年10月对清溪乡马尾河播区检查,认为飞播造林,符合规范和技术要求,每亩油松有苗率在300株以上,成本低于人工造林。1982年冬,赤沙公社放马沟大队率先实行林业生产责任制,将2100亩荒山承包给70户社员,当年绿化荒坡荒山1700亩。宝鸡市人民政府1983年11月,在放马沟召开荒山承包现场会,推动各地植树造林健康发展。据1957~1989年资料统计,全县共造林81.33万亩,保存面积15.82万亩,其中用材林5.7万亩、防护林3.4万亩、经济林6.72万亩,生长旺盛,经济效益良好。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将每年3月12日作为植树节之后,县级机关和驻县企事业单位从1982年开始,每年出动数千人,赴清溪乡马尾河附近荒山坡开展义务植树,到1985年共植刺槐55万多株。驻县部属渭阳柴油机厂,在积极参予社会义务植树同时,广泛发动全厂职工栽树育花,美化厂区环境,1985年被评为全省义务植树先进单位。1982年以来,团县委发动县级机关共青团员和青少年,绿化虢(镇)凤、虢(镇)十(里铺)公路数十里,受到市县绿化委员会表彰和奖励。此间农村“四旁”植树和农田林网化建设步伐加快,1978~1985年,全县“四旁”累计植树549.94万株,其中林网栽植树木427.22万株,覆盖面积78004亩,木材蓄积量达35.75万立方米。1986年“四旁”植树和农田林网植树402.1万株,占1978~1985年累计数71.12%。1987~1989年,“四旁”及农田林网化植树每年均在300万株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