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丕显 男,陵原乡宝陵村农民。土改后,带头组织“王丕显互助组”,发展农业生产,成绩显著。1952年省人民政府授予“陕西省爱国丰产者劳动模范”。
容甲谋男,贾村镇杜家凹村干部。1953年省人民政府授予“陕西省先进教育工作者”。
李双印 男,虢镇镇西秦大队党支部书记,1951年带头成立“李双印互助组”,1954年建起“西秦农业生产合作社”,带领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成绩显著。1956年省人民委员会(下称省人委)授予“陕西省劳动模范”称号;1960年6月出席全国民兵代表会议,中央军委赠给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支。
张 军 男,坪头镇坪头村干部。1956年省人委授予“陕西省劳动模范”。
安权男,虢镇中学校长。教育成绩显著,1956年省人委授予“陕西省先进教育工作者”。
李渭水 男,虢镇中学教师。教学成绩显著,1956年省人委授予“陕西省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王居仓 男,陇县西街小学教师。教学成绩显著,1956年省人委授予“陕西省先进教育工作者”。
孙立群 男,1956年在贾村镇上官村小学任教时,成绩显著,省人委授予“陕西省先进教育工作者”。
李雪玲 女,1956年在虢镇小学任副校长时,成绩显著,省人委授予“陕西省先进教育工作者”。
詹惠明 男,1956年在某校任教时,成绩显著,省人委授予“陕西省先进教育工作者”。
杨 儒 男,天王镇天王小学教师。1956年省人委授予“陕西省先进教育工作者”。
范振帮男,晁峪乡晁峪小学教师。教学有方,成绩显著,1956年省人委授予“陕西省先进教育工作者”;1984年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民革工作成绩显著,曾于同年12月出席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召开的全国工作经验交流会,大会发给“志在腾飞,无愧前人”奖状。
赵积荣 男,晁峪新庄大队干部。1952年组织“赵积荣互助组”,1954年办起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带领群众兴修水利成绩显著,1956年省人委授予“陕西省劳动模范”。
肖拴劳 男,阳平同心大队党支部书记。积极带领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农业生产发展迅速,成绩卓著,1958年12月出席全国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代表会议,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
石 铨 男,赤沙西一大队党支部书记。在任互助组长、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时,就带领群众积极发展山区粮食和多种经营,成绩卓著,1958年12月出席全国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代表会议,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1960年6月出席全国民兵代表会议,中央军委赠给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支,并颁发纪念章一枚,以资鼓励。
张超亮 男,清溪小庵大队大队长。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积极带领群众兴修水利,粮食连年丰收,1958年3月出席省工农业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省人委授予“陕西省劳动模范”。
赵喜忠 男,凤阁岭毛家庄大队党支部书记。积极带领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发展山区集体经济成绩显著,1958年3月出席省工农业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省人委授予“陕西省劳动模范”。
袁复兴 男,晁峪上川大队党支部书记。在互助合作化运动中,积极带领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创办园林站成绩卓著,1958年12月出席全国农业社会主义先进单位代表会议,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
曾 贵 男,县西秦酒厂工人。白酒酿造技艺精湛,工作踏实,成绩显著,1959年省人委授予“陕西省劳动模范”。
段 炳 男,虢镇中学教师。教学成绩显著,1960年省人委授予“陕西省劳动模范”。
容 澎 男,蟠龙大槐树小学校长。教育工作成绩显著,1960年省人委授予“陕西省劳动模范”。
陈志强 男,县文教局干部。1960年出席省工交、文教、财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大会,省委、省人委授予“陕西省文教系统先进个人”。
马记良 男,马营明星大队党支部书记兼民兵连指导员。1960年6月出席全国民兵代表会议,中央军委赠给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支,并颁发纪念章一枚,以资鼓励。
赵 宽 男,坪头公社坪头大队党支部书记兼民兵连指导员。1959年被评为陕西省民兵工作标兵,1960年出席全国民兵代表会议,中央军委赠给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支,并颁发纪念章一枚,以资鼓励。
宋瑞杰 男,县供销联社第一经理部职工。1960年曾出席省委、省人委召开的陕西省工交、文教、财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省人委授予“陕西省劳动模范”。
苗生有 男,通洞小川河大队党支部书记。带领群众建立和巩固互助合作组织,发展山区农业生产,向国家多卖余粮,1960年被评为农业先进生产者,出席宝鸡地区和省先代会议,省人委授予“陕西省劳动模范”。
许银翠 女,香泉麻池大队妇女主任。带领妇女大搞小麦高额丰产田,获得亩产1070斤好成绩,1960年省人委授予“陕西省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