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富豪人家,行走以车马,走亲访友、上街赶集都要骑马坐车;为官人,出门行走,必骑马乘轿;穷苦的农民,按步当车。只有在婚娶、请医时才借简易的牲口车,或以毛驴一头应付。民国时期,轿车代替了抬轿,只是民间结婚仍用轿抬。有钱人乘坐的轿车,是一种在马拉车上安上轿的上部;一般人仍用无轿棚的牛拉车;山区大部人步行,只有少数人骑毛驴。至民国二十三年, 陇海铁路通过本县,沿途群众远行得以乘坐火车。民国三十年以后,自行车在城乡出现,给人们“以车代步”的方便。 解放后,自行车日益增多,60年代已普及到农村,不仅是以车代步,而且成了农村轻便的交通运输工具,农民卖瓜果蔬菜,青年人带爱人上集看电影、进城买东西等,既快又方便。至80年代,本县念共汽车的发展,已通至各乡镇,农村人进城方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乡手扶拖拉机,小四轮拖拉机,生产、运输两用,尤其给山区农民进城带来了好处,平原区轻骑、摩托在部分先富起来的人中出现,进而又有个体户购买大轿车、“小面包”车搞客运,这样,农村人出远门快当,步行者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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