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俗称“过年”,古时叫“元旦”。《尔雅》释年:“唐、虞曰载;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年”字的最初象形为“”。它说明人们开始是凭借物候来掌握农时季节的周期的,即每收获一次庄稼的时间周期就是一年。年的时间长度属于纯粹太阳历(纯粹太阳历:是尚不懂得置闰(日)法的一种原始太阳历,其年的时间长度为365日)性质,但是在后来的历法创制中,即走另一条即太阴历的轨道,以12个朔望月(朔望月:月球相继两次具有相同月所经历的时间,其长度平均为29.5日,阴历确定一个月的日数为29或30,即是为了使历法上的月同朔望月尽量符合)为一年,属于纯粹太阴历(纯粹太阴历以12个朔望月为一年,尚不懂得置闰(月)法,是一种原始太阴历,同回归年无关),以后经过长期的实践,人们发现12个朔望月,不能完全反映回归年(回归年:又名太阳年,即太阳视圆面中心相继两次过春分点所经历的时间,其长度为365.24219878平太阳日)的时间长度,而是大约短少了11天,因而造成了寒暑季节的错乱,不利于对农业生产的指导,于是创制了置闰法(置闰法:一为闰月法,为太阴历所采用;一为闰日法,为阳历所采用,闰日法优越于闰月法),3年一闰,5年两闰,19年七闰,逢闰之年,增加一个朔望月,以12个朔望月为一年,但又超过了回归年的时间长度。所以这种置闰(月)太阴历仍不能正确反映回归年的时间长度,虽然19年闰的总日数,以19除之,平均每年约等于回归年的时间长度。就这一点说,具有阳历(太阳历)的意义,但就每一年说,以12个朔望月为一年(平年)也好,以13个朔望月为一年(闰)也好,都是属于太阴年。我国古代历法,如《夏历》、《商历》、《周历》、秦《颛顼历》、汉武帝时代的《太初历》,都是置闰(月)太阴历,只是作为岁首的月建(月建:即以某月为岁首,例如:夏正建寅(月);商正建丑(月);周正建子(月))不同。孔丘主张“行夏之时”,所以自《太初历》以来,我国一直以建寅之月为岁首。本县所过之年,即传统的夏历正月初一,又叫“朔日”、“元旦”,从这一日的半夜子时起算过了年,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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