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洞
“文革”中,道院建筑破坏严重。1980年后逐步整修,重建的殿堂有太上殿、太白殿、混元顶殿、三清殿、火神殿、山门、灵官楼、子孙宫、八仙楼、四公祠、湘子湾殿。玉皇洞前洞补修,后洞重建,扩建药王殿1间为3间,并用钢筋水泥改建高8米、宽4米的旧蹑云桥,上山石磴台阶153级,扩建客堂为3大间,加固客堂,石基高10米。1981年3月,投资3000元建成抽水站,铺设管道260米,用柴油机三联泵抽水。1986年春投资2万余元,建成输电线路3公里,使道院通了电。数次整修公路,耗资8万余元,路况得到改善。
建国前,由会首会管理,后废。龙门洞不设方丈,设监院,由龙门派的弟子担任,主持丛林一切事务。凡有10年以上道龄的老道长,均能收徒弟,传授道规道法。道徒若犯规,轻则罚跪,重则起单(驱逐)或取消道士资格。云游道众经监院许可,可以“挂单”暂住。会期斋、醮念经,邀请外地道友来山相助,会后离去。春季会期,朝山香客不能回去的供给食宿。
山场行政管理由县人民政府民政局负责,新集川乡政府就近协助,县委统战部从宗教政策上给予指导,并通过与宗教上层人士的联系,团结和帮助宗教人员进行自我教育,自觉执行国家的宗教政策。
庙产有王家湾庄房,房屋24间,耕地28亩,自垦菜地10亩,养牛4头,由道友耕种。年生产粮食4000余公斤,足以自给。历年栽树1000余株。下院,磨儿下洞宾庵、火烧庵上清观、药王洞3处,均由各处自行管理,与上院不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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